一、基本信息
作者:陈玉忠、王丹阳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4年06月
ISBN:9787576415315
二、作者简介
陈玉忠,现为河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理事、河北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河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在人民出版社和法律出版社等出版《立德树人与创新卓越法治人才培养》《检察职业道德研究》《宋代刑事审判权制约机制研究》等专著和教材8部。主持《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上诉问题研究》《中国古代司法职业伦理研究》《刑事错案防范的伦理对策研究》《刑事和解在我国审查起诉程序中的建构问题研究》《河北百科全书·政法卷》等河北省社科基金重点和一般项目5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三等奖各2项。
王丹阳,山东德州人,中共党员。现为河北大学法学院诉讼法专业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法学、司法制度等。
三、内容简介
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部署。从2016年9月立法授权试点到2018年10月修法确立推行,从部分地区先行试点到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改革严格依法、稳妥推进、落地见效。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来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总体运行平稳有序,案件数量、比例稳步上升。在依法及时惩治犯罪、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在具体操作上还存在个别把握不够到位、协调不够顺畅等问题。因此,为有效解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所存在的问题,对该制度及其适用情况进行深入研究是非常必要的。(1)在研究内容上,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制度的基本问题为切入点,重点对认罪认罚案件中的控辩协商机制、认罪认罚制度下的量刑建议、被追诉人撤回认罪认罚问题、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上诉权问题、重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问题、未成年被追诉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问题等进行了系统而深入的研究。(2)在研究思路上,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立足问题导向,通过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中相关环节所存在问题的梳理与分析,提出了从立法层面以及司法实践层面解决相关问题的有效对策。(3)在研究方法上,重点采用了实证研究法,通过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司法实践中适用情况的考察,总结出其适用中所存在的诸多问题,并在对相关问题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探讨问题的解决路径和具体方案,为该制度在立法上的进一步完善和实践中的有效适用提出有益建议和对策。
四、目录
第一章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概述
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含义及其演变
(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含义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演变
1.刑事实体法层面的发展
2.刑事程序法层面的发展
二、我国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背景及意义
(一)我国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背景
1.员额制改革的影响
2.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
(二)我国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意义
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价值
(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效率价值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公正价值
第二章 认罪认罚案件中的控辩协商机制
一、认罪认罚案件控辩协商机制概述
(一)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中控辩协商机制的含义及特点
1.控辩协商的含义
2.认罪认罚案件控辩协商机制的要素
3.认罪认罚案件控辩协商机制特点
(二)我国刑事诉讼中控辩协商的发展历程及理论基础
1.刑事诉讼中控辩协商的发展历程
2.控辩协商机制的理念基础
(三) 确立认罪认罚案件控辩协商机制的必要性
1.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需要
2.有助于优化司法资源
3.促进法治进步的需要
(四)认罪认罚案件控辩协商机制的价值
1.实现刑罚目的的要求
2.满足诉讼经济的需求
3.实现诉讼公平正义的需求
二、刑事诉讼中控辩协商机制的域外考察及评析
(一)美国的辩诉交易制度
(二)英国的答辩交易制度
(三)德国的刑事协商制度
(四)对域外国家控辩协商机制的评析
三、我国认罪认罚案件控辩协商机制的现状及问题
(一)我国认罪认罚案件控辩协商机制的现状
1.试点时期的各地探索
2.《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各地实践
(二)我国认罪认罚案件控辩协商机制存在的问题
1.协商阶段和协商主体不明确
2.被告人认罪自愿性保障不充分
3.值班律师的法律帮助有限
4.存在忽视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可能
5.重罪案件的控辩协商难度大
6.控辩协商审查制度不完善
7.控辩协商监督救济机制不完善
(1)缺乏有效监督机制
(2)救济机制不完善
四、我国认罪认罚案件控辩协商机制的完善建议
(一)明确协商的阶段
(二)明确协商的主体
(三)明确协商流程
(四)加强被追诉人自愿性保障
1.保障被追诉人知情权及辩护律师阅卷权
2.建立证据展示制度
(五)充分发挥值班律师在协商中的作用
1.重视值班律师的作用
2.加强值班律师的权利保障
3.完善值班律师准入制度
(六)加强对被害人权益的有效保护
(七)细化重案控辩协商操作机制
1.强调检察机关主导作用
2.扩大重罪案件协商范围
(八)完善控辩协商审查制度
1.构建审前自愿性预先审查机制
2.加强真实性审查
3.落实协商程序合法性审查
(九)完善控辩协商监督救济机制
1.完善控辩协商监督机制
(1)推行控辩协商公开化
(2)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
(3)构建控辩协商的外部制约机制
2.完善控辩协商救济机制
第三章 认罪认罚制度下的量刑建议研究
一、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概述
(一)量刑建议的含义和性质
(二)量刑建议的特征
(三)量刑建议的功能
1.有效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的功能
2.有利于被告人息诉服判的功能
3.对法院量刑程序的启动功能
4.为法院的量刑提供参考的功能
5.有助于规范法院量刑程序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量刑建议的实践状况
(一)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量刑建议的新要求
1.要求检察机关应当提出量刑建议
2.量刑建议的提出更加规范
3.明确了量刑建议的前置条件
4.提出了量刑建议精准化的要求
(1)基本案情
(2)适用认罪认罚情况及量刑建议的提出
(二)量刑建议的实践状况及效果分析
1.量刑建议的实践状况考察
2.量刑建议的实践效果分析
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量刑建议存在的问题
(一)量刑建议适用比例提高过快
(二)量刑建议不规范
(三)认罪认罚案件提出量刑建议的协商性不充分
1.缺乏量刑协商程序
2.控辩双方在协商中的地位不平等
(1)量刑建议的形成缺乏协商环节
(2)量刑建议协商程序虚置
(四)存在量刑建议精准化的障碍因素
1.检察机关公诉权与法院裁判权之间的冲突
2.量刑建议精准化的含义不明确
3.检察机关的量刑水平有待提高
四、认罪认罚案件中量刑建议的优化对策
(一)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量刑指导规范
(二)明确认罪认罚案件中从宽的幅度
1.案件中量刑情节不确定
2.认罪认罚阶段不同
3.犯罪情节轻重不同
(三)完善量刑协商程序及保障机制
1.加强对被追诉人量刑协商的权利保障
(1)切实保障被追诉人的协商自愿性
(2)加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协商权利的保障力度
2.规范量刑协商的启动程序
3.明确量刑协商的主体和协商的诉讼阶段
(1)明确量刑协商的主体
(2)明确量刑协商的诉讼阶段
4.确立控辩双方平等协商保障机制
(1)确立证据开示制度
(2)加大值班律师的参与力度
(四)构建大数据量刑建议系统
(五)确立不采纳量刑建议说明理由和容错机制
1.构建法院不采纳量刑建议的说理制度
2.建立容错机制
第四章被追诉人撤回认罪认罚问题研究
一、被追诉人撤回认罪认罚概述
(一)被追诉人撤回认罪认罚的含义
(二)被追诉人撤回认罪认罚的特点
1.撤回认罪认罚时间的不特定性
2.撤回认罪认罚原因的不确定性
3.撤回认罪认罚结果的不稳定性
(三)被追诉人撤回认罪认罚的性质
1.撤回认罪认罚是被追诉人自我决定的体现
2.撤回认罪认罚是被追诉人行使辩护权的体现
(四)允许被追诉人撤回认罪认罚的必要性
1.保障被追诉人认罪认罚自愿性的需要
2.保障被追诉人与检察机关协商公平性的需要
3.减少刑事冤假错案发生的需要
二、域外刑事协商程序被追诉人撤回认罪认罚的考察与启示
(一)美国辩诉交易制度中被追诉人认罪认罚的撤回
1.撤回的形式
2.撤回的后果
(二)英国辩诉交易制度中被追诉人认罪认罚的撤回
1.撤回的形式
2.撤回的后果
(三)德国刑事协商制度中被追诉人认罪认罚的撤回
1.撤回的形式
2.撤回的后果
(四)法国庭前认罪答辩制度中被追诉人认罪认罚的撤回
1.撤回的形式
2.撤回的后果
(五)相关启示
1.有关被追诉人撤回认罪认罚的事由限制
2.有关被追诉人获得有效辩护的保障
3.有关排除有罪供述的规定
三、被追诉人撤回认罪认罚的理由及撤回中存在的问题
(一)被追诉人撤回认罪认罚的理由
1.以量刑过重为由的撤回
2.以罪名、证据、事实有异议为由的撤回
3.无正当理由的恶意撤回
4.以期望留所服刑为目的的撤回
(二)被追诉人撤回认罪认罚存在的问题
1.被追诉人撤回认罪认罚的具体事由缺乏规范化
2.被追诉人撤回认罪认罚行为的证据效力模糊
3.被追诉人撤回认罪认罚所获法律帮助有限
四、被追诉人撤回认罪认罚机制的完善
(一)完善被追诉人撤回认罪认罚的相关规定
1.明确赋予被追诉人撤回认罪认罚的权利
2.规范被追诉人撤回认罪认罚的时间与事由
(二)明确被追诉人撤回认罪认罚的后果
1.明确被追诉人撤回认罪认罚后的审判程序回转问题
2.明确被追诉人撤回认罪认罚后的证据效力问题
3.明确被追诉人撤回认罪认罚后案件原审判、检察人员的回避问题
第五章 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上诉权问题研究
一、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上诉权概述
(一)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上诉权的内涵
(二)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上诉权的构成要素
1.上诉权行使的条件
2.上诉理由
(三)上诉权行使的效果
(四)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上诉权的争议
1.关于全面保留认罪认罚被告人上诉权的观点
2 关于剥夺认罪认罚被告人上诉权的观点
3.折中的“限制上诉论”
4.对相关观点的评析
(1)全面保留认罪认罚被告人上诉权观点的弊端
(2)剥夺认罪认罚被告人上诉权观点的弊端
(3)“限制上诉论”的正当性分析
二、认罪认罚从宽案件被告人上诉的实证分析
(一)认罪认罚从宽案件被告人上诉权行使概况
1.因认罪不认罚提起的上诉
2.因反悔认罪认罚提起的上诉
3.因情势变更提起的上诉
4.因一审判决存在错误提起的上诉
(二)上诉案件二审裁判结果分析
(三)认罪认罚从宽后又上诉的原因分析及不利影响
1.认罪认罚从宽后又上诉的原因分析
(1)制度立法上的缺失
(2)被告人认罪认罚自愿性的保障机制不健全
(3)认罪认罚被告人恶意上诉
2.认罪认罚从宽后又上诉的不利影响分析
(1)不利于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
(2)不利于受损社会关系的修复
(3)违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契约精神
三、域外认罪被告人上诉权的考察及启示
(一)英国有罪答辩制度下被告人的上诉权
(二)美国辩诉交易制度对被告人上诉权的限制
(三)德国认罪协商制度中被告人的上诉权
(四)域外认罪协商案件被告人上诉权行使规定对我国的启示
四、限制认罪认罚从宽案件上诉权的改革建议
(一)探索建立轻罪刑事案件上诉审查机制
1.上诉审查的可行性分析
2.上诉审查的内容
3.上诉审查的案件范围
4.上诉审查的程序及标准
(二)检察机关抗诉权的适用与规范
第六章 重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问题研究
一、重罪、轻罪案件划分概述
(一)重罪的含义与犯罪类型划分
1.重罪含义的不同理解
2.犯罪类型划分简介
(二)重罪、轻罪案件的划分标准及其划分意义
1.重罪、轻罪案件的划分标准
2.重罪、轻罪案件划分的意义
二、重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重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必要性
1.适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需要
2.是提高重罪案件办案效率的需求
3.符合确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目的
(二)重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可行性
1.基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政策导引
2.相关法律规定提供了一定法律依据
3.轻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积累了相应的实践经验
三、重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所存在的问题
(一)存在诉讼公正与诉讼效率价值冲突的可能
(二)适用标准与从宽幅度不明确
1.适用标准不明确
2.从宽幅度不明晰
(三)相关保障机制不完善
1.控辩协商机制与律师的作用未能有效发挥
(1)控辩协商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2)辩护律师尤其是值班律师的法律帮助作用有限
2.被追诉人权益保障机制不健全
(四)办案机关的适用动力不足
1.对重罪案件适用的考量因素较多
2.重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的社会压力较大
(1)来自被害方的压力
(2)社会关注所带来的压力
(3)部分案件增加办案风险与社会的负面评价
四、提高重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对策
(一)有效协调诉讼公正与诉讼效率的冲突
(二)明确重罪案件适用的标准与从宽幅度
1.明确重罪案件适用的标准
2.明确重罪案件适用的从宽幅度
(三)健全重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保障机制
1.充分发挥控辩协商在重罪案件适用中的作用
2.强化重罪案件辩护律师与值班律师的有效帮助
(1)充分发挥重罪案件辩护律师与值班律师的作用
(2)真正实现重罪案件刑事辩护的全覆盖
3.完善对被追诉人的权益救济机制
(四)降低办案风险提升适用信心
1.建立完善效果评估机制
2.建立重罪案件适用的法律数据库
3.加强重罪案件指导案例的指引作用
第七章 未成年被追诉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
一、未成年被追诉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基本问题
(一)未成年被追诉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理念基础
1.契合少年司法理念
2.体现“特殊处遇”观念的基本精神
3.符合协商性刑事司法理念的要求
(二)未成年被追诉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践意义
1.有助于提高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诉讼效率
2.有助于未成年被追诉人权益的有效保障
3.有助于缓和刑事加害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对抗
4.有助于更好实现对未成年被追诉人的教育和感化
二、未成年被追诉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的条件及程序要求
(一)未成年被追诉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的条件
1.形式条件
2.实质条件
(二)未成年被追诉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的程序要求
1.侦查程序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的程序要求
2.审查起诉程序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的程序要求
3.审判程序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的程序要求
三、未成年被追诉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存在的问题
(一)适用案件范围的界定欠规范
(二)认罪认罚从宽的启动条件不明确
1.启动机制不健全
2.审查要素不明确
(三)获得法律帮助方面存在不足
1.获得的法律帮助不充分
2.获得的法律帮助不均衡
3.获得的法律帮助程度十分有限
4.获得的法律帮助之间衔接不畅
(四)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尚欠精确
1.量刑建议精确化的实践意义
2.量刑建议欠精确的样本分析
3.量刑建议欠精确的原因分析
四、未成年被追诉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保障对策
(一)规范界定适用案件的范围
(二)明确认罪认罚从宽的启动条件
1.健全启动机制
2.明确审查要素
(三)充分保障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1.增加“强制辩护制度”的制裁性要件
2.明确值班律师为提供法律帮助的主体
3.提高律师的参与程度
4.完善法律帮助之间的衔接机制
(四)实现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量刑建议的精确化
1.明确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量刑建议精确化的内涵
2.把握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量刑建议精确化的原则
3.实现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量刑建议精确化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