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建中
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再一次提醒我们与现代性相伴的不确定性和未知风险,中国业已步入“风险社会”。这要求我们重新反思人与自然关系的同时,也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深入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秉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原则,着眼协同治理和法治化治理两大主题,依托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实践,积极回应社会诉求,精准聚焦核心领域,准确把握关键环节,孟庆瑜教授率领研究团队顺利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并出版了学术专著《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政策法律问题研究》(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
该书坚持问题导向,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路逻辑,把脉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的特殊性,借鉴国内外区域生态环境治理的模式经验,构建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及其法治化的分析框架,搭建主体性制度和配套性机制相得益彰的制度体系。该书具有鲜活的时代特色,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着眼于完善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体系、提高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能力,紧扣时代主题,紧盯发展趋势;具有厚重的理论基色,将治理理论、协同学、区域法治理论融为一炉,从多维视角透视协同治理的科学内涵,运用系统论原理构建理论分析框架;具有坚实的实践底色,总结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的成功实践经验作为基础,梳理国内外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的实践经验作为借鉴。该书旗帜鲜明的将治理逻辑贯穿始终,旨在提高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的效能、水平。
坚持系统治理原则,将系统论的原理应用于协同治理实践。应用系统结构功能原理,构建了协同治理的系统论分析框架,分别从系统环境、系统动力、系统运行三个维度构建规范性标准要求,以此作为检视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实践的参照遵循;运用系统层次性原理,构建了主体性制度体系和配套性政策法律机制有机配合的层级化系统结构;采用系统整体性原理,在明确协同治理“一体化”核心要义基础上,搭建起支撑“一体化”核心要义的“伦理之基”“政治之利”“法治之用”“文化之根”,多维立体透视协同治理的科学内涵,为协同治理实践奠定科学的认知基础。
坚持依法治理原则,充分利用区域法治优势服务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实践。以协同治理法治化为方向指针,坚持政策法律化的方法路径,具体阐释协同立法、协同执法、协同司法和协同守法的内在机理,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中的各种障碍难题。发挥区域法治的跨行政区划管辖优势,在立法上破除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中行政管辖造成的属地主义弊端;利用区域法治的体制优势,实施联合执法、委托执法、异地执法、交叉执法,在执法上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弊病;运用区域法治的纠纷解决机制优势,实施跨区域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在司法上破解地区间在生态环境保护上的责任归结难题;强化区域法治的宣传教育功能,开展区域生态环境的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
坚持综合治理原则,采取多重治理策略、采用多种治理方式,注重不同策略方式之间的分工协作、协同配合。强调政策与法律协同发力,打好“组合拳”,不留空隙,发挥政策和法律的各自优势,实现政策与法律的紧密衔接。注重法治和德治有机结合,练好“太极拳”,刚柔并济,既规范人的生态环境活动,又注重培育环境美德;突出机制体制并重,修好“内家拳”,内外兼修,既注重外在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体系,又注重内在的组织建设,提高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能力。
坚持源头治理原则,植根传统、立足当下、着眼未来,从来源上发现问题,从本源上分析问题,从根源上解决问题。立足于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的特殊性,深刻解析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问题衍生的政治、经济、社会、自然地理等深层次原因。既看到协同治理区域生态环境的前景从而保持协同治理的定力、坚定法治化治理的信念,又发现协同治理区域生态环境实践中存在的隐忧进而居安思危、未雨绸缪;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长远目标出发,立足于解决深层次、根本性问题,努力构建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的长效机制、常态机制、信任机制、利益分配机制,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制度体系。
生态文明建设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关键一环,全面依法治国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支撑,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新时代国家治理的必然要求。选择涵盖生态文明建设、全面依法治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大主题的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法治化问题进行攻关,既需要敢于担当的情怀,也需要勇往直前的魄力,更需要抽丝剥茧的智慧。《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政策法律问题研究》一书,可谓情怀、魄力、智慧的结晶,值得推荐阅读。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来源:法制日报法治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