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届中国经济法治论坛·“创新、高质量发展
与经济法治”研讨会预通知
尊敬的 女士/先生:
2021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经济工作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要积极推出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宏观政策要稳健有效,微观政策要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结构政策要着力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2021年11月24日,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在《人民日报》发表《必须实现高质量发展》一文,进一步分析了创新与高质量发展的关系,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创新驱动的发展。创新驱动是高质量发展的一个定义性特征,高质量发展就是创新作为第一动力的发展。”
无论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还是创新与高质量发展,都离不开法治保障。从经济法治入手研讨共同富裕、创新与高质量发展,对于促进“十四五规划”的有效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需要集聚广大经济法学者的集体智慧。为此,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和天津工业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第十七届中国经济法治论坛暨创新、高质量发展与经济法治研讨会”,时间初步确定为2022年6月12日。鉴于您在经济法学领域的造诣,诚邀您拨冗参加本届论坛,发表高见,贡献才智。现将有关会务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办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天津工业大学法学院。
二、论坛研讨问题
围绕“创新、高质量发展与经济法治”主题,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探讨下列问题:
1.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经济法治
2.畅通国民经济内外循环的经济法治
3.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经济法治
4.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经济法治
5.京津冀协同治理的经济法治
6.其他促进“创新、高质量发展”的经济法制度与实践
三、论坛召开时间
2022年6月12日(6月11日全天报到)
(由于新冠疫情的原因,会议时间暂定为2022年6月12日,如遇国家疫情防控政策变化,会议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论坛召开地点
报到地点:天津海河假日酒店(暂定,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凤凰商贸广场A座)
五、参会回执
请拟参会代表在5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参会回执》发送会务组,以便安排。
六、参会论文
请与会学者深入思考论坛主题,拟定具体题目,撰写论文。拟提交论文的,请在5月20日前将论文电子版提交至会务组专设邮箱,以便编辑印制论坛文集。此后提交的,请自行打印100份带到会上分发与会者。
七、论坛费用
论坛不收取会务费。参会学者的差旅和住宿费用自理。
需要书面邀请函作为报销凭证的,请在会议期间向会务组索取。
八、会务组和联络人
通讯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天津工业大学法学院(邮编:300387)
Email:jjfzlt2022@126.com
联系人:付大学:13662126561高建东:13299958233李飞:17694989877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谨祝工作顺利、健康如意!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
天津工业大学法学院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