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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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届中国经济法治论坛·“创新、高质量发展 与经济法治”研讨会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5

第十七届中国经济法治论坛·“创新、高质量发展

与经济法治”研讨会预通知

 

 

尊敬的        女士/先生:

2021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经济工作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要积极推出有利于经济稳定的政策。宏观政策要稳健有效,微观政策要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结构政策要着力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20211124日,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在《人民日报》发表《必须实现高质量发展》一文,进一步分析了创新与高质量发展的关系,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创新驱动的发展。创新驱动是高质量发展的一个定义性特征,高质量发展就是创新作为第一动力的发展。”

无论是实现共同富裕战略目标,还是创新与高质量发展,都离不开法治保障。从经济法治入手研讨共同富裕、创新与高质量发展,对于促进“十四五规划”的有效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需要集聚广大经济法学者的集体智慧。为此,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和天津工业大学法学院共同举办“第十七届中国经济法治论坛暨创新、高质量发展与经济法治研讨会”,时间初步确定为2022612日。鉴于您在经济法学领域的造诣,诚邀您拨冗参加本届论坛,发表高见,贡献才智。现将有关会务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办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天津工业大学法学院。

二、论坛研讨问题

围绕“创新、高质量发展与经济法治”主题,包括但不限于研究探讨下列问题:

1.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经济法治

2.畅通国民经济内外循环的经济法治

3.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经济法治

4.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经济法治

5.京津冀协同治理的经济法治

6.其他促进“创新、高质量发展”的经济法制度与实践

三、论坛召开时间

2022612日(611日全天报到)

(由于新冠疫情的原因,会议时间暂定为2022612日,如遇国家疫情防控政策变化,会议时间将另行通知)

四、论坛召开地点

报到地点:天津海河假日酒店(暂定,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凤凰商贸广场A座)

五、参会回执

请拟参会代表在5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参会回执》发送会务组,以便安排。

六、参会论文

请与会学者深入思考论坛主题,拟定具体题目,撰写论文。拟提交论文的,请在520日前将论文电子版提交至会务组专设邮箱,以便编辑印制论坛文集。此后提交的,请自行打印100份带到会上分发与会者。

七、论坛费用

论坛不收取会务费。参会学者的差旅和住宿费用自理。

需要书面邀请函作为报销凭证的,请在会议期间向会务组索取。

八、会务组和联络人

通讯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天津工业大学法学院(邮编:300387        

Email:jjfzlt2022@126.com

联系人:付大学:13662126561高建东13299958233李飞:17694989877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谨祝工作顺利、健康如意!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

天津工业大学法学院

2022222

      附:第十七届中国经济法治论坛参会回执.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