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 2019年年会暨第31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 邀请函

发布时间:2019-08-25


 

尊敬的________先生/女士:

经研究会会长会议决定,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暨31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定于2019921-22日在河北保定召开,河北大学法学院、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承办。届时将举办学术研讨会,恭请您作为会员代表参加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新中国70年财税改革暨财税法治建设的成就与展望

1.新中国70年财税改革暨财税法治建设的主要成就

2.新形势下中国财税法律体系的创新研究

3.全面贯彻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与主要税种的立法

4.社会保险费改革与征管制度立法研究

二、会议时间

2019921日(周六)全天、22日(周日)上午。920(周五)上午开始报到。

三、论文要求和提交方式

1.年会论文应围绕会议主题选题和撰稿论文格式和注释体例参考《法学研究》

2.年会论文的篇幅限8000字以内(含摘要、注释、参考文献),超出部分不予收录会议论文集。

3.年会论文请在2019815日至915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到秘书处和会务组,接收邮件的电子邮箱为:csfnh2019@163.com论文提交成功后,会务组将以电子邮件确认。联系人:徐超,手机号码:17701317868

4.每位作者以第一作者身份提交的年会论文限1篇,请在邮件主题栏标明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论文

5研究会理事和会员应当围绕年会主题提交论文。其他人员提交年会论文的,研究会秘书处将视论文质量,根据承办单位的接待能力,特邀部分作者参加会议。没有会议通知或邀请函的,承办单位不接待。

6.年会论文集由会议承办单位统一印制。在截止时间以后提交论文的,请自行打印200份,参会报到时交会议秘书处。

7.年会论文提交者如无特别声明,视为同意被编入研究会公开出版文集。凡与年会主题无关的论文,将不会被收入研究会公开出版文集。

 

四、青年优秀论文评选

为鼓励青年财税法学者成长,研究会继续与中税咨询集团合作,组织青年优秀论文评选。有关要求如下:

1.参评者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991日以后出生)。

2.参评论文必须围绕本届年会主题撰写。

3.参评论文必须在2019815之前提交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论文提交成功后,会务组将以电子邮件确认。

4.参评论文请提交年会会务组,电子邮件请发至csfnh2019@163.com,并在邮件主题栏和论文正文第一页醒目注明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论文(参评青年优秀论文)

5.参评论文须为参评者独立署名。

6.参评者请在提交论文时提供身份证号码。

7为提高透明度,方便公共监督,申请参加评奖的论文须收录于年会论文集;不同意收录的,视为放弃参加评奖。

五、会务事宜

(一)会务费用

与会者的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与会者每人缴纳会务费500元,用于会议承办单位的资料、场地等开支,并由会议承办单位出具报销凭证。其他费用由会议承办单位负担。

(二)会议住宿

与会嘉宾入住的酒店:1.星光国际酒店,约438/间;2.华中假日酒店,约320/间。

(三)会议交通

会议由承办方在石家庄正定机场、保定东站、保定站安排专人负责接送机(站)。如有特殊需求,请提前与会务组联系。

六、联系方式

会务组设在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

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东路2666号河北大学新区B1-633

电子邮箱:csfnh2019@163.com

联系人:吕庆明老师:15803326417

          超老师:17701317868

 欣老师:13582294293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      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

                                  

                           20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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