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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审批服务管理立法工作汇报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1-11-10

2021年11月9日下午,我中心研究人员与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河北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立法工作汇报会。出席会议的有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张瑞书,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省行政政审批管理局局长耿兰华,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一级巡视员张增毅,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处长白志明,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行政审批管理室主任、省行政审批管理局副局长张燕,河北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主任孟庆瑜,河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伊士国,河北大学法学院教授尚海龙、河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申静以及部分博士、硕士研究生到场参会。

会议由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张瑞书主持。会上,孟庆瑜教授首先向省政务服务办汇报河北省审批服务管理立法工作的总体推进情况,就项目组人员、立法起草过程等情况作了简要介绍。随后,申静副教授对立法的指导思想、立法目标和《办法》的框架结构、主要制度进行了全面汇报。

汇报结束后,与会同志进行交流发言。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行政审批管理室主任、省行政审批管理局副局长张燕介绍了本项立法的初衷,提到希望通过立法固化行政审批局改革的成果,深化审批服务的四个环节,解决“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问题和省市职责边界问题,并表示《办法》还需要进一步打磨和精简。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处长白志明指出,草案整体内容比较全面,但在体例结构安排、相关概念界定和表述的规范性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一级巡视员张增毅认为,《办法》需要进一步“瘦身”,并要对“规范”和“标准”的概念做出明确区分。省行政政审批管理局局长耿兰华指出,《办法》的制定要在总结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立足河北实际,坚持以人为本,体现“精度、新度、温度”。

最后,张瑞书主任对课题推进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张主任首先感谢河北大学诸位老师的辛勤付出,并表示孟教授的介绍和申教授的说明十分全面到位。其次,张主任指出,第一,《办法》一定要厘清行使集中审批权的部门和原业务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做出硬性规定,这是本次立法的核心所在。第二,要解决好层级问题,明确省政务办对各市县审批局的指导地位和省审批局对省直各部门审批职责的指导地位。第三,《办法》要具备较强的前瞻性,体现未来数字化发展趋势。此外,张主任再次强调了概念界定、用语规范等立法中的细节问题,并提出立法不能厚此薄彼,不能光对业务主管部门提要求、定责任,也要对审批部门提要求、定责任,注意倾听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等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

此次会议成果丰硕,对于明确《办法》下一步的修改方向,尽快制定出全面有效可操作性强的《办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