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下午,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召开《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立法专家咨询会。会议由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主任孟庆瑜教授主持,河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佳教授、尚海龙教授、刘广明教授、苏艳英副教授、申静副教授、徐超副教授以及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参加此次研讨。
开展《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立法对于加强我省土地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具有重要意义。与会专家认为,草案内容全面,逻辑结构严密,框架合理,能够紧密结合河北省土地管理实际需要。与会专家围绕草案制度内容的创新性、语言文字表述的立法技术规范性、同上位法的制度内容统一性等方面进行了重点探讨,针对个别条款的制度内容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并从“田长制”“成片开发征收制度”“土地管理数字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创新性制度设计。
会议结束后,孟庆瑜教授对与会专家的意见进行了梳理、总结,并指出,参与好、支持好、学习好我省土地立法工作具有重要的民生意义和学术价值,要提高认识,发挥中心研究平台优势,做好土地管理法律问题研究,全力配合条例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