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如何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工作重点在基层。”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正确理解和把握基层治理法治化的要求,是摆在所有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面前的重要课题。
深化认识是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先决条件
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是依法治国在基层的具体实践,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深化认识是深入推进的先决条件。如何把这一事关根本、事关全局、事关长远的战略部署贯彻好、落实好,关键是要深化对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一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基层是依法治国的根基,法治中国建设的薄弱环节在基层,活力源泉也在基层,法治国家最终要体现在基层,法治政府最终要服务到基层,法治社会最终要落脚在基层。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必须以基层为基本载体,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二是保持和谐稳定的坚实基础。基层稳则国家稳,基础牢则国家安。习近平同志深刻指出,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当前,基层大局总体是稳定的,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任务仍然艰巨繁重。深入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把基层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推动形成行止有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对于维护基层和谐稳定具有基础性、长久性作用。三是维护群众权益的重要手段。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地增强,对于日常生活中的法治和公平正义也越来越关注。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能否受到公平对待、合法利益能否得到有效保护,直接取决于基层治理法治化程度。对于基层政府来说,回应百姓呼声、维护群众利益是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大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不断提高基层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依法行政是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核心内容
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重点是约束和规范公权力,防止权力太“任性”。目前,基层部分党员干部法治水平不高,仍习惯于用行政命令办事,一些地方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对于基层政府来说,真正做到依法行政,要做好四件事:一是坚持科学决策。科学决策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也是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前提。要注重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在制定出台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项目、安排部署工作时,要对是否合法合规进行论证,确保重要决策和改革措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权限想问题、办事情,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广泛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决不能“拍脑袋”决策,真正让群众参与、让群众监督、让群众检验,切实增强决策科学性、可行性、有效性。二是规范行政行为。确保权力的合法规范运行,就是为行政权力画出一个清晰的边界,为正确履行行政职能提供精准依据。基层政府必须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深入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大力实施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是解决“行政行为不规范”问题的重点。基层要常常面对推动征地拆迁工作、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和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等复杂问题,更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细化完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探索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试点,真正运用法治方式推动复杂的基层工作。三是做到司法公正。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必须牢牢守住公正司法这条底线,进一步完善基层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推进政务公开。公开透明是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重点,也是老百姓关注的焦点,很多基层矛盾就是不公开、不透明导致的。因此,必须把公开透明作为基层工作的基本原则,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一事一议”和“阳光村务”,切实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地公开公示,让老百姓看得懂、信得过。
机制创新是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动力源泉
在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进程中,如何适应基层治理的新变化新要求,创新体制机制,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成为摆在基层政府面前的一项现实任务。目前,基层诉求表达、矛盾调解和权益保障等方面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部分制度执行落实不到位,尚未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实际工作中,要重点突出四个方面的机制创新:一是推进为民服务平台化。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过程,本质上就是为基层群众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基层政府或办事机构应按照“一口受理、集中办理”的原则,切实加强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二是推进社会管理网格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是当前基层社会治理方式的创新举措,是转变政府职能、密切服务群众的有效途径,更是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和有效载体。按照“定格、定人、定责”要求,将“一格一员、综合履职”模式向“一格多员、共同履职”方向改革,构建“专兼合一”的服务管理队伍。要进一步优化网格设置,构建服务管理功能完善、参与主体多元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的综合效能。三是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信访工作法治化能有效畅通群众申诉渠道,有助于群众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必须将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构建通畅、有序、高效的基层信访工作体制,大力推行依法治访、阳光信访、逐级走访、访诉分离,主动运用法治方式处理信访矛盾纠纷,正确引导群众利用诉讼、仲裁、调解、行政复议等合法渠道解决问题,努力增强信访工作的规范性和公信力。四是推进矛盾纠纷处理常态化。化解基层社会矛盾,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关键。要针对矛盾纠纷诉求多元、参与部门多元、工作手段多元的新形势,进一步理清思路,整合资源,推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长效化、规范化。要建立畅通有序的基层群众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以及调处化解民间矛盾纠纷的综合协调机制,使基层群众有问题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权益有保障。
(作者系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