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孙航) 3月31日,推动中国法治进程十大行政诉讼典型案例发布会暨纪念行政诉讼法颁布三十周年研讨会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贺小荣出席活动。
此次推动中国法治进程十大行政诉讼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由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法律出版社《中国法律评论》、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共同举办,通过搜集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历年发布的典型案例,以及专家推荐案例等方式,在1988年至2018年人民法院受理的数百万件行政案件中遴选出258件案例。经专家评审评选,从258件案例中评选出了30件案例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据悉,共有约7万多人次参与此次案例的评选点评活动。结合专家评审和公众意见,最终确定此次获选的10个典型案例。
获选案例分别为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与泰国贤成两合公司等行政纠纷上诉案,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案,张先著诉芜湖人事局取消考试资格案,李波、张平诉山东省惠民县政府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案,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人民检察院诉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丁旗镇人民政府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刘自荣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米泉市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纠纷再审案,麻某诉咸阳市公安局确认行政行为违法及赔偿纠纷上诉案,中华环保联合会诉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环境保护局环境信息公开案,台湾“光大二号”轮船长蔡增雄不服拱北海关行政处罚上诉案,任建国不服吕梁行政公署劳动教养委员会劳动教养复查决定案。
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法学会、司法部等单位代表,北京市有关单位代表,部分专家学者出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