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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 在我校成功举行

发布时间:2017-08-29

 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河北大学主办,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承办的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2017年年会于82627日在河北大学召开。本次会议以“区域环境资源综合整治和合作治理法律问题研究”为主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吕忠梅,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别涛,河北大学党委书记郭健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全国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国家机关、法律服务机构和环保组织的300多名专家学者和法律实务工作者参加了会议。

826上午,首先召开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和第二届研究会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由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周珂主持,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蔡守秋作第一届(总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中国法学会研究部沈苗苗宣读中共中国法学会党组《关于同意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召开第二次(总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修改研究会章程、负责人候选人的批复》。大会表决通过了《换届选举办法》和《研究会章程》修正案,选举产生了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理事。

 

其间,由吕忠梅主持,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别涛作题为《我国环境法制建设最新进展》的主旨演讲。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由中国海洋大学教授徐祥民,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挚萍主持,选举产生了第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和负责人,通过了学术委员会委员、顾问、秘书处成员名单。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代表当选为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于文轩、王曦、王文革、王明远、王树义、刘志坚、孙佑海、杜群、李启家、李挚萍、汪劲、张梓太、陈德敏、周珂、郑少华、秦天宝、徐祥民、高利红、黄辉、曹明德等20人以及全国人大有关机构、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办、环境保护部的代表当选为副会长,秦天宝教授当选为秘书长(兼),蔡守秋担任第二届理事会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随后,在武汉大学李启家教授主持下,中国政法大学曹明德教授代表第二届理事会宣读向老同志的致敬信。第一届理事会蔡守秋会长和第二届理事会领导吕忠梅分别讲话。

 

26日下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开幕式在河北大学主楼304举行。会议第一阶段由重庆大学法学院陈德敏教授主持,河北大学政法学院院长孟庆瑜作程前介绍,河北大学党委书记郭健、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领导吕忠梅、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别涛、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先后发表致辞和讲话。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在讲话中,肯定了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并对研究会的自身建设与学术发展提出了殷切希望。

会议第二阶段以主题报告和分会场探讨两个单元进行。主题报告由上海财经大学郑少华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高利红教授主持,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蔡守秋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李挚萍教授、河北大学政法学院孟庆瑜教授以及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吴一冉法官分别结合近期的研究成果和自身的实务经历,围绕年会主题作了精彩主旨报告。

四个分会场分别围绕“区域生态环境治理法律问题”、“水污染防治法律问题”、“土壤污染防治法律问题”、“环境管理体制改革及其他问题”等主题,分三个时段进行了交流与研讨。与会代表各抒己见,讨论热烈,取得了积极学术成果,并对环境资源立法、执法和司法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总结交流阶段,由兰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志坚、上海政法学院教授王文革主持,浙江农林大学副教授陈真亮、广东财经大学副教授谢伟、西北政法大学教授韩利琳、甘肃政法学院教授史玉成代表各分会场作了总结发言。

 

大会闭幕式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秦天宝教授主持。下届年会申办学校——海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甘肃理工大学的代表分别作了申办发言。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领导吕忠梅教授作大会总结,并致闭幕词。吕忠梅指出,研究会还需在继承中不断发展,尽快完成注册登记程序,要求将本次会议的研讨成果以专报形式提交有关国家机关,同时倡导大家关注环境法研究方法,注重学术规范体系的建立,共同为环境法学的发展做出努力和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