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恒之蓝”勒索病毒感染事件刚平息,社会各界对网络安全的关注仍在持续。我国首部网络安全的专门性综合性立法《网络安全法》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这意味着我国对网络安全的重视和保护已上升至前所未有的高度。 在此次勒索病毒感染事件中,国内多个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领域的企事业单位“中招”,只有国内金融企事业单位鲜受到波及。业内人士表示,此次事件给我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行业敲响了警钟。《网络安全法》将为这些关键行业的网络安全防控搭建法律框架,并引导和强化这些行业平时就加强对网络安全和可能存在的风险的关注。 升级法律重器 护航网络安全 即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网络安全法》被业内人士认为具有里程碑的意义。《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网络安全的专门性综合性立法,提出了应对网络安全挑战这一全球性问题的中国方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表示,中国是一个网络大国,也是面临网络安全威胁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网络安全的法律制度,提高全社会的网络安全意识和网络安全的保护水平,使我们的网络更加安全、更加开放、更加便利,也更加充满活力。 值得注意的是,《网络安全法》第三章专门针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提出了具体要求,这也表明我国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上升至前所未有的高度。《网络安全法》规定,国家对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务、电子政务等重要行业和领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坏、丧失功能或者数据泄露,可能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国计民生、公共利益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具体范围和安全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杜霖则表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已上升至国家战略高度,与其配套的法规办法等也需进一步制定与完善。他建议,应尽快出台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作为承上启下的基本行政法规,对上承接网络安全法并将法案中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提出的安全保护要求落地,对下统领金融、能源、电力、通信、交通等重要行业的安全保护工作,将更多的操作性制度进行规范和明确。 防护 “风控前置”才可扫除安全盲区 据悉,《网络安全法》特别提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网络安全服务机构对其网络的安全性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测评估。 此前,媒体报道称,此次病毒在部分国内关键行业中快速蔓延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由于部分单位网络安全意识淡薄,平时对于风险的评估和准备明显不足。360企业安全公司一线应急响应处置的100余家机构抽样统计表明,超过一半的单位近一年内未对系统进行过全面风险评估及定期补丁更新工作。此外,所有受影响的主机均未在近三个月内做过补丁升级操作,也未部署终端安全监控与处置工具。业内人士分析称,安全工作存在的盲区为大规模网络安全事件的爆发提供了可乘之机。而未受感染的行业和企业几乎都是进行了风控前置。 业内人士也表示,除了风控前置外,在进行风险评估时,“网络隔离是解决网络安全问题最有效的方式”这一看法也需要转变。有些单位信息安全工作人员仍旧简单地以为,只要隔离就能安全解决问题。但事件证明,隔离不是万能的,内网不是安全的避风港,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内网一旦被突破,瞬间沦陷的危险更大。 专家解读《网络安全法》六大亮点 问:为什么要制定这部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信息化时代,网络已经深刻地融入了我们的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网络安全这个问题已经成为关系国家安全和发展、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在这个大背景下,我体会制定网络安全法有这样一些原因和考虑。 第一,制定网络安全法是落实国家总体安全观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总体国家安全观出发,对加强国家网络安全工作作出了重要的部署,对加强网络安全法制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制定网络安全法是适应我们国家网络安全工作新形势、新任务,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保障网络安全和发展利益的重大举措。 第二,制定网络安全法是维护网络安全的客观需要。中国是一个网络大国,也是面临网络安全威胁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网络安全的法律制度,提高全社会的网络安全意识和网络安全的保护水平,使我们的网络更加安全、更加开放、更加便利,也更加充满活力。 第三,制定网络安全法是维护国家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我们大家都知道,当前网络上有一些侵权行为、有一些违法的信息,严重损害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广大人民群众迫切地呼吁加强网络空间的法制建设、净化网络环境,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制定网络安全法就是为了顺应这个时代的要求,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期待,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来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 问:这部法律的亮点和特色是什么?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网络安全法现在有七章79条,内容是十分丰富的,我在工作中归纳总结大概有六方面的突出亮点。第一,网络安全法明确了网络空间主权的原则。第二,明确了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义务。第三,明确了网络运营者的安全义务。第四,进一步完善了个人信息保护规则。第五,建立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第六,确立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数据跨境传输的规则。 从这些内容可以看出,网络安全法有这样几方面的特点:一是比较全面,具有全面性。网络安全法比较全面和系统地确立了各个主体包括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网络运营者、网络使用者在网络安全保护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另外,它确立了保障网络的设备设施安全,网络运行安全、网络数据安全,以及网络信息安全等各方面的基本制度。它是我们网络安全领域里基础性的法律。二是非常有针对性。网络安全法从我们国家的国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总结实践经验,也借鉴了其他国家的一些做法,建立保障网络安全的各项制度,重在管用、重在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具有协调性。网络安全法在立法过程中始终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的原则,协调推进网络安全和发展。非常注重保护网络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网络信息依法、有序、自由地流动,促进网络技术创新,最终实现以安全促发展,以发展来促安全这样一个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