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6日,南京工业大学碳中和法律与政策国际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杨解君应邀在七一路校区C3楼四楼学术报告厅为法学院师生做了题目为《“双碳”目标实现的立法跟进》的学术讲座。讲座由法学院院长陈佳教授主持,尚海龙教授、马洪超副教授、李芹副教授担任本次讲座的与谈人。我院部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以及本科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首先,杨解君教授从“双碳”目标之下的含义与概念切入,介绍碳达峰、碳中和、碳排放等基础概念,而后指出我国“双碳”目标下分两步走:2030年实现碳达峰与2060年实现碳中和,但是应当指出的是“双碳”不仅是一个时间概念,而是一个综合概念: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事关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事关新质生产力的发挥。
其次,杨解君教授梳理了“双碳”立法的对象与法律体系框架。“双碳”的立法对象与范围和碳治理息息相关,可以分为全球治理与我国国内治理,国内治理又可以细分为市场治理、社会治理、领域治理和政府治理。杨解君教授就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自愿减排市场简单介绍了目前我国的实践和发展状况。对应“双碳”立法的对象,“双碳”的法律体系涉及国际法、行政法、经济法等多个部门法领域,在其中有着许多亟待解决的法律问题,需要各个部门法专家一起努力。
再次,杨解君教授分析了“双碳”立法跟进现状与问题。就立法现状而言,目前“双碳”领域具有政策先导性与法律滞后性的特点,《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了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但是目前就“双碳”法律规范而言,尚无专门或直接关于“双碳”的专门法律法规,大多散见于相关的法律法规之中。就目前的立法问题而言,法律与政策的关系问题、法律系统内的问题、立法执法司法等领域内问题以及碳市场立法仍有许多具体问题亟待解决。
最后,杨解君教授就立法如何回应“双碳”领域相关的问题给出了自己的思考,即我国应当采取法治化行动,进行专门立法,制定或修改能源相关的法律,并应加强对能源标准体系与“双碳”标准体系的研究。杨教授并就生态环境法典、能源环境法典中能否加入“双碳”问题进行了分析与回应。
讲座结束后,尚海龙教授、马洪超副教授和李芹副教授作为与谈人,与杨解君教授进行了交流互动。本次讲座站位前沿、内容丰富、逻辑严密、视野开阔,为法学院师生深入研究“双碳”相关问题提供了契机和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