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交流

学术报告

广州大学应飞虎教授应邀为我院师生作学术报告

发布时间:2021-12-04

2021年12月3日下午,广州大学法学院应飞虎教授应邀在线上为我院师生作题为《经济法责任的缘起和本质》的学术报告。应飞虎教授为广州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报告会由河北大学法学院教授赵树文主持,法学院老师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一百余人参加了本次报告会。

应飞虎教授首先强调了经济法规则之于经济法责任的重要性,他提出,探讨、研究经济法责任,是为了实施经济法的规则,理解经济法责任必须先理解经济法规则。随后,应教授向大家阐释了经济法的产生及其独特性,他指出,经济法是以预防纠纷为目的,而非解决纠纷,经济法的产生与社会成本有密切关系。接着,应教授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信息披露、举证责任倒置、无理由退货等制度、原则和《产品质量责任法》中规定的产品质量标准、抽检制度为例,向我们阐明了经济法规则如何在社会成本的变化之下产生,而此种规则又如何赋予经营者法律责任的理论逻辑。应教授另指出经济法的独立性源于经济法解决问题方法的特殊性,而不是经济法责任的独立性。最后,应教授提出,公权力对于市场的干预同样影响经济法责任的确定,因此,应当考虑公权力干预市场的幅度和标准,将社会成本控制在健康的状态,从而促进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

报告结束后,河北大学法学院张思明老师与应教授就经济法责任的相关理论问题进行了交流,在提问环节,同学们积极请教,应教授均做出了详细耐心的回答。法学院赵树文教授对本次报告进行了总结,他指出,经济法责任是经济法理论中极为重要的一部分,应教授对于经济法责任的独特见解向老师和学生展示了不一样的研究方向和路径,发人深省。本次报告是一场精彩而又难得的深度学术交流,值得各位老师和同学反复回味与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