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法学会关于经济法学研究会组织建设的指示要求,在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25年年会暨第三十三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预通知的基础上,就若干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
承办单位: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二、参会人员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员大会定向通知参会的人员;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特邀的领导和代表。
三、会议时间
2025年11月中旬(以正式通知为准)。
四、关于参会论文、总论专项征文和青年优秀论文参评论文
1.论文应当围绕本届年会主题撰写。
2.论文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接收邮箱: jjfxh2018@163.com。
3.鼓励与会代表提交论文。由于年会规模所限,作者提交的论文被遴选通过、编入年会论文集或者获奖,不与年会通知直接挂钩。
4.若无特别声明,向年会提交论文视为同意编入研讨会论文集。
5.论文注释体例请参照《中国法学》,符合通行的学术规范。
6、为鼓励经济法学总论研究和扶持青年经济法学者的成长,研究会将继续组织经济法学总论专项征文和青年优秀论文评奖活动。总论专项征文作者无年龄限制,青年优秀论文参评者年龄在40岁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参评论文应当围绕本届年会的主题撰写,篇幅不限。提交论文时请注明:“总论专项征文”或“申请参加青年优秀论文评选”字样,并标明作者的出生年月。参评论文应为独署论文,且未发表。参评论文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论文接收邮箱:jjfxh2018@163.com
五、会议其他事项
1、预通知中的会议主题和分议题不变;
2、参会人员会务费标准500元,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会务费自行承担;
3、会务组设在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柳台大道555号。邮编:611130。会务组联系人:
王伦刚老师:13666159825
尹亚军老师:13594131110
赖虹宇老师:18628017626
其他未尽事宜如有疑问可随时联系会务组。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