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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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延期通知】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第31期 “经济法30人论坛”延期举行

发布时间:2021-11-09

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第31期“经济法30人论坛”延期举行

 

各位专家学者、相关单位:

近期河北省及国内多个地区连续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疫情传播的风险增大。为切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根据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学校校园管理规定,并经研究会同意,现决定,原定于20211120日于河北省保定市举办的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第31期 “经济法30人论坛”延期举行(原会议通知详见文后),具体举办时间另行通知。因会议延期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河北大学法学院

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

2021119



原会议通知:

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

31期“经济法30人论坛”“法典化背景下的经济法立法”

邀请函

尊敬的          

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是新时代全面建成法治中国的重要任务,对于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强化立法保障提出了更高要求。《民法典》的编纂实施,标志着我国正式进入“法典化”时代,包括经济法在内的部门法立法纷纷踏上了法典化发展之路。“经济法法典化”承载着几代经济法学人的梦想与努力,推动经济法立法发展完备,理当成为理论和实务界的共同关切。法典作为成文法的最高形式,其核心特征是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而经济法的“回应型法”特征决定了经济法立法必须具备灵活性、包容性特征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变革的需求,这与法典之形式理性并不一致。与此同时,关于经济法立法的发展进路,存在“经济法纲要”“经济法总则”“经济法通则”“经济基本法”“经济法法典”等不同立场和观点,法典化背景下的经济法立法这一时代课题仍然面临着诸多理论分歧与现实障碍,需要展开深入剖析和系统研讨。

为进一步深化经济法立法基础理论研究,凝聚共识智慧,由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的31期“经济法30人论坛”:“法典化背景下的经济法立法”将由河北大学法学院、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共同承办,11月20日在保定召开,会期一天。鉴于您在经济法理论研究领域的成果和对此次会议主题的卓识,我们诚邀您惠赐稿件,拨冗参加。会议成果将以“成果要报”形式,通过中国法学会报送国家重要部门,以期推动经济法立法的系统论证,回应时代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一)本次会议的主题为:法典化背景下的经济法立法

(二)具体议题包括但不限于:

1.经济法立法的重点领域及内容

2.经济法立法的模式选择与路径

3.“经济法法典”编纂的立论依据

4.经济法法典化的经验与逻辑

5.经济法法典化的问题与进路

二、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11月19日(周五)报道,20日全天会议研讨。

2.会议地点:河北大学七一路校区

3.报道地点:保定中博希尔顿逸林酒店(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2222号)

 疫情期间需要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疫情防控的管理措施,本次会议也将灵活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举办,届时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确定线上或者线下形式并通知受邀专家。

三、会议论文及征文事项

会议论文要求如下:

1.论文请围绕论坛主题撰写,但不限于参考选题,字数6000字以上。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包括中文摘要、关键词和脚注,具体体例请参照《中国法学》。

2.论文提交截至日期为2021年118日,请发送至gjzlfzh@163.com。邮件正文请注明作者个人信息,包括作者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论文若无特别声明,视为同意编入论坛论文集。

四、会务事项

1.参会回执请于2021年111日前发至联系邮箱。

2.本次会议不收取会务费,由承办单位承担嘉宾在论坛期间的场地、资料和餐饮等费用,往返差旅费自理。

五、会议联系方式

1.会务组邮箱:gjzlfzh@163.com

2.联系人:李汶卓15733206939  刘婷婷 15931806627  张思茵 18232592406

鉴于您在经济法研究方面的卓越成就,我们真诚邀请您莅临并就相关主题发表演讲,感谢您的支持与参与!谨祝工作顺利,健康如意!

 

      河北大学法学院                   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

                            2021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