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2021年全国性、区域性及部分省级法治论坛安排计划

发布时间:2021-07-28

一、中国法学会主办


(一)中国法治论坛(未定)

(二)中国法学家论坛(未定)

(三)中国法学青年论坛(未定)


二、七大区域法治论坛(中国法学会指导)


(一)第十六届东北法治论坛

1.主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东北高质量创新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2.时间:拟于8月

3.地点:内蒙古满洲里市

4.主办单位: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4省区法学会

5.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


(二)第十六届西部法治论坛

1.主题: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西部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2.时间:拟于8月下旬

3.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

4.主办单位:青海、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新疆兵团等13个省级法学会

5.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


(三)第十六届泛珠三角法治论坛

1.主题:公共法治平台与区域热点法律问题

2.时间:拟于9月

3.地点:云南

4.主办单位:广东、广西、海南、四川、重庆、贵州、云南、江西、湖南、福建等10个省区市法学会

5.承办单位:云南省法学会


(四)第十八届长三角法学论坛

1.主题:长三角G60 科创走廊建设的法治保障

2.时间:拟于9 月中下旬

3.地点:上海市

4.主办单位:上海、江苏、浙江、安徽3省1市法学会

5.承办单位:上海市法学会


(五)第十四届中部崛起法治论坛

1.主题: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与法治化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探索

2.时间:拟于9月底

3地点:山西太原

4.主办单位:中国法学会指导,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6省法学会

5.承办单位:山西省法学会


(六)第十六届环渤海区域法治论坛暨第七届京津冀法学交流研讨会

1.主题: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 推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

2.时间:拟定10月下旬

3.地点:拟定河北雄安新区

4.主办单位:北京、天津、河北、山东、辽宁、山西、内蒙古7省区市法学会

5.承办单位:河北省法学会


(七)第三十三届全国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

1.主题:新理念·新格局:法治化营商环境与高质量发展

2.时间:拟于10月中下旬

3.地点:广州市

4.主办单位:成都、大连、广州、哈尔滨、杭州、济南、南京、宁波、青岛、厦门、深圳、沈阳、武汉、西安和长春15个副省级城市法学会

5.承办单位:广州市


三、其他省区市法治论坛


(一)第四届“三江源法治论坛”

1.主题:法治社会建设理论与实践

2.时间:2021年下半年

3.地点:青海省西宁市(论坛地点另行通知)

4.主办单位:青海省委政法委、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林业和草原局、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省社科联和省法学会


(二)第十届“京津沪渝法治论坛”(已举办)

1.主题:百年大党的法治历程与未来展望

2.时间:5月28日

3.地点:上海

4.主办单位: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法学会

5.承办单位:上海市法学会


(三)第七届“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

1.主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基础

2.时间:拟于2021年9月下旬

3.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4.主办单位:广西、内蒙古、宁夏、西藏、新疆5个自治区法学会

5.承办单位:西藏自治区法学会


(四)第二届“苏区法制研究论坛”

1.主题:苏区法制实践与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

2.时间:11月

3.地点:湖北

4.主办单位:湖北省法学会


(五)第二届“黄河法治论坛”

1.主题:黄河流域保护和治理法治问题研究

2.时间:9月

3.地点:河南省开封市

4.主办单位:河南省法学会、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河南省社会科学院

5.承办单文:开封市委政法委、开封市法学会、河南大学、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六)第六届“法治河南青年论坛”

1.主题: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理论与实践探索

2.时间:10月

3.地点:河南省济源市

4.主办单位:河南省法学会

5.承办单文:济源示范区法学会、河南科技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6.协办单位:京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


(七)第一届北部湾法治论坛

1.主题:高质量发展与法治服务保障

2.时间:9月

3.地点:广西

4.主办单位:广西自治区法学会


来源:法学法律圈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