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论文

黄锡生:筑牢白洋淀流域生态安全的法治根基——评《京津冀协同发展视域下白洋淀流域生态安全法治保障研究》

发布时间:2026-03-08

作者简介:黄锡生,男,江西石城人,重庆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研究方向:环境与自然资源法。


原文发表于《河北法学》2026年第4期,为便于编辑和阅读,已将相关注释省略。

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雄安新区考察时强调,“建设雄安新区,一定要把白洋淀修复好、保护好。”为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定下了基调,指明了方向。白洋淀作为“华北之肾”,不仅是华北平原最大的淡水湿地生态系统,更是京津冀区域的重要生态屏障以及雄安新区绿色发展城市建设的关键环节,其生态安全直接关系区域气候调节、水资源调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多重生态功能发挥,关乎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与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的成效。“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生态安全的系统性、流域治理的复杂性、跨区域协同的联动性决定了必须紧紧依靠法治才能修复好、保护好白洋淀。因为依靠法治才能明确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权责边界,将流域治理的各项要求转化为可操作、可赋能、可监督、可追责的法律规则;依靠法治才能破解“条块分割”的治理困境,构建跨区域协同治理长效体制机制;依靠法治才能平衡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为流域内各类主体的行为提供科学有效指引。由此,唯有将白洋淀流域生态安全纳入法治化轨道,才能确保“把白洋淀修复好、保护好”的目标落到实处。

孟庆瑜教授主持完成、人民出版社编辑出版的《京津冀协同发展视域下白洋淀流域生态安全法治保障研究》,作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优秀结项成果,集中体现了该研究团队近年来在流域生态安全法治、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法治理论与实践层面的系统认识与深入思考。该书以白洋淀流域生态安全的战略地位和现存风险为逻辑起点,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河北雄安新区建设中的生态安全需求,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以阐释流域生态安全法理基础、拓宽流域生态安全法学研究范畴、探明区域和流域的互动与耦合关系为理论根基,探索构建起以水资源保障、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保护修复及水灾害风险防控为核心的白洋淀流域系统性法治保障体系,以及以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为指引的白洋淀流域生态安全协同保障法律机制,为筑牢白洋淀流域生态安全法治保障根基提供了坚实的理论依据和决策参考。

第一,立足战略全局,精准锚定研究坐标。该书并未局限于单一的流域治理视角,而是将白洋淀流域生态安全置于国家战略的宏观视野中,在深刻把握京津冀晋区域和白洋淀流域空间关联与利益耦合的基础之上,厘清了区域协同发展与流域生态安全的互动逻辑,并深刻指出白洋淀流域生态安全并非孤立存在,而是与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深度绑定的复杂工程。通过系统梳理国家战略对流域生态安全的多重要求,将白洋淀流域生态安全与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中的空间布局优化、产业更新升级、政策法律完善、执法司法联动等关键任务有机结合,打破了传统流域研究“就生态论生态”的局限,为进一步完善国家战略顶层设计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供了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价值的重要参考。

第二,注重虚实结合,科学厘清逻辑进路。流域生态安全作为一个抽象概念,其落实到具体的过程也是一个理论的再构建过程。流域生态安全的实现过程是复杂的、动态的,必须对现实进行抽象,剥离其偶然性与表象性,提炼其本质属性,然后通过逻辑推演、系统整合,形成“理性的具体”。该书将白洋淀流域生态安全法治从现象归结为理论,再上升为法理,进而指导实践的过程便是如此。书中开篇便将流域生态安全主体、客体以及权利义务关系予以明确,在系统梳理白洋淀流域自然禀赋、区位特征和经济社会发展条件的基础上,识别白洋淀流域法律关系样态,进而提炼出白洋淀流域生态安全保障的独特法治因素,为构建法治进路明确了方向。同时,进一步拓宽流域生态安全法学研究范畴,推动法学与生态学、环境科学等多学科的交叉融合,将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灾害“四水统筹”纳入法治研究视域,使得流域生态安全应遵循的生态利益、人身利益以及经济利益衡平规则在法治体系下得以确认、细化与延伸。

第三,坚持问题导向,构建“四水统筹”法治框架。该书直面白洋淀流域生态安全面临的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水环境污染存量难消、水生态系统功能退化、水灾害防治能力不足等现实挑战,以问题为锚点搭建起覆盖全链条的制度规范体系。一是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制度保障,以“刚性管控+市场配置”为原则破解取用水矛盾。完善水资源规划与论证,强化取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优化权责配置,健全水资源用途管制体系,建立市场配置机制。二是强化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制度保障,以“事前预防+过程管控”为原则应对水污染问题。完善环境影响评价,严格环境准入管理,推进清洁生产,加强排污许可管控,提升水环境综合执法效能。三是强化水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制度保障,以“风险防范+系统治理+远景规划”为原则推进水生态修复保护。加强生态保护红线衔接,厘清生态流量管理权责,建立流域生态补偿和损害赔偿制度,扩大自然保护区并推进国家公园建设。四是强化水灾害防控处置救助制度保障,以“预防预警+应急处置+救助补偿”为原则保障流域安澜。完善生态空间规划与风险评估,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优化财政事权划分,发展灾害责任保险,促进公众参与。这一系列制度设计既回应了流域治理的现实痛点,又形成了环环相扣的制度闭环。

第四,聚焦协同治理,破解跨域治理难题。协同理论强调多元主体在共同处理复杂社会公共事务过程中的相互关系协调,实现共同行动、耦合结构和资源共享。然而该理论在强调主体多元化与系统协同性的同时,却忽视了特殊情境下对主体之间主辅关系运行逻辑的设计。该书关注到白洋淀流域虽然跨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四省(市),但流域范围多在河北省境内,治理重心在河北的现实境况,创新性提出应当将协同论与重点论相结合,在白洋淀流域生态安全地方政府协作中加入主导中心理念,在构建流域协同框架的同时,明确以河北省为主导,京津晋三地横向配合的协同逻辑,建立适配的资源、权力和激励机制,激发区域协同强劲动能。

《京津冀协同发展视域下白洋淀流域生态安全法治保障研究》一书,以扎实的理论功底、务实的实践导向、系统的制度设计,为流域生态安全法治保障提供了全景式的研究范本。该书的出版,不仅有助于推动白洋淀流域生态安全法治化进程,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和雄安新区规划建设的深入实施,也为新时代流域生态安全法治建设提供了有益的理论参考与实践指引。对于生态环境法学研究者而言,该书拓宽了流域环境法治研究的视野与维度;对于流域治理实务工作者而言,该书提供了系统完备的法治解决方案;对于相关规范制定者而言,该书为完善流域环境立法、优化治理政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值得深入研读与广泛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