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修订研讨会在我中心顺利举行

发布时间:2018-06-05
     2018年5月31日下午15时,河北大学政法学院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相关领域专家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以下简称修正草案)召开修订研讨会暨第十二期立法专家咨询会。本次研讨会旨在响应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修正草案修改意见的精神,为修正草案的完善建言献策。研讨会由河北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陈玉忠教授主持,与会人员包括柯阳友教授、李继业副教授、马丽丽副教授和部分诉讼法学专业研究生。

 在本次研讨会上,各位专家教授对修正草案进行了归纳与深入剖析,并将修正草案的内容逐一作了解读和分析。首先,陈玉忠教授阐述了本次研讨会的主旨,是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实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刑事诉讼制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次,各位专家学者积极响应建言,对修正草案逐条评析,并提出了诸多建设性建议。如,建议在修正草案第二条进行中将监察工作人员犯罪的侦查权也划入检察院;建议在修正草案第四条规定的值班律师制度中,明确规定值班律师享有的具体诉讼权利;建议在修正草案第十四条中列入值班律师,实现刑事诉讼法条文的体系化;并建议将修正草案第二十一条中速裁程序适用条件中“证据确实、充分”规定的“确实、”删除,与简易程序规定保持一致;同时,修正草案第二十四条规定中的送达方式不具有可操作性,应当予以调整;修正草案第二十四条规定增加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赋予了被追诉人案件重新审理权,建议在“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罪犯有权对判决、裁定提出异议”之后增加“符合重新审理条件的,”对异议进行审查等共计12条建议。最后,在场同学积极发言,对修正案存在的疑惑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加深了与会人员对修正草案的进一步理解。

 会议结束后,陈玉忠教授与同学们展开了热烈的互动,对在场同学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陈玉忠教授对于此次研讨会给出了高度评价,认为通过本次研讨会,与会师生加深了对修正草案内容的理解与解读,提出诸多建设性意见和合理性建议,希望同学们认真学习并领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