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下午,我中心召开《唐山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立法论证会暨第11期立法专家咨询会。会议由河北大学政法学院院长、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主任孟庆瑜教授主持,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研究员马雁教授、陈佳副教授、刘广明副教授、陆洲副教授、苏艳英副教授以及相关专业研究生参加了此次论证会。
在此次研讨会上,孟庆瑜教授首先就本次立法论证会的召开背景做出了简要介绍,并就《唐山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的内容与立法程序进度进行了详细阐释。随后,各位专家针对本条例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对于设区的地级市的立法权限范围首先就该条例的合法性进行了评估,并结合当下机构改革以及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现实背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的改革趋向对该条例中所涉及的有关机构名称、房地产交易的相关程序、中介服务和相关管理活动以及房地产交易涉及部门的职能等领域做出了认真的剖析并给出了针对性意见,达成了广泛共识。会议形成的专家意见将对立法机关决策提供有益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