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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立法项目论证会”在我“中心”成功召开

发布时间:2017-11-06

 

2017112日上午,由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承办的“承德市立法项目论证会”在新校区B2座一楼会议室隆重召开,来自于承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承德市市委党校、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北大学的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立法论证会。会议由河北大学政法学院院长、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主任孟庆瑜教授主持。河北大学经济法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旁听了本次会议。

会议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论证目的及起草情况说明。在该阶段,承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相文举同志首先对此次立法论证会的目的及《承德市水源涵养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背景、立法目的、起草过程、主要内容、进行了说明。

 

第二阶段为专家论证。在该阶段,来自河北大学的马雁教授、刘茜副教授、马洪超副教授、刘广明副教授、苏艳英副教授以及申静博士依次结合自己的研究专长对《承德市水源涵养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有关规定提出了立法完善建议。与会专家发表论证意见之后,承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同志结合《承德市水源涵养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有关规定做出了进一步解释,并就相关问题与与会专家进行了深入交流。

 

第三阶段为会议总结。河北大学政法学院院长、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主任孟庆瑜教授对与会专家的论证意见进行了梳理、总结,并就《承德市水源涵养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完善进行了总结发言。

 

 

会议的最后,承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相文举同志代表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聘请河北大学政法学院院长孟庆瑜教授为承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咨询专家,向其授予聘书,下图为双方合影留念。

 

 

 

此次论证会的成功召开将为《承德市水源涵养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的进一步完善提供有力依据,将有助于提高地方立法的科学性。同时,此次立法论证会的召开也将推动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对相关领域的深入研究,有助于进一步增强服务社会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