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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召开《保定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草案)》立法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2-05-13

2022年5月13日下午,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召开《保定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草案)》立法研讨会,河北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孟庆瑜教授,河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佳教授,河北大学法学院刘广明教授,河北大学法学院于淼老师,同时邀请中共河北省委党校政法部副主任杨福忠教授、重庆大学法学院院长黄锡生教授共同参与研讨,相关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也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开始,于淼老师首先就草案的制定背景、整体框架、进展以及目前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进行了简要介绍。随后,与会专家逐一发表了对草案的意见和建议。黄锡生教授结合自身的立法实践与调研经历,从立法理念、框架设计、立法技术等方面对草案提出了详细建议和前瞻性的解决方案;杨福忠教授针对草案条款是否符合法学理念和上位法的要求提出了完善意见,同时对个别条款作出了创新性制度设计。孟庆瑜教授从立法的基本立场、立法理念、立法依据、立法逻辑、制度安排的创新性和文本的规范性等六个方面对草案作出了宏观要求,并就草案的具体条文提出了具体思考。陈佳教授结合民商法学专业知识,针对草案中的相关问题提出了专业的理论指导和修改意见,并一一指出了草案同上位法不一致的地方。

各位专家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既高屋建瓴地指明了草案完善的方向,又精雕细刻地点明了草案修改的关键要点,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