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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召开《承德市水涵养功能区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暨《承德市物业管理条例》起草项目比选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1-04-11

4月11日上午,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召开《承德市水涵养功能区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暨《承德市物业管理条例》起草项目比选研讨会。会议由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主任孟庆瑜教授主持,河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陈佳教授,法学院尚海龙教授、刘广明副教授、徐超副教授以及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共有两个议程,一是论证和审议《承德市水涵养功能区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方案,二是就《承德市物业管理条例》起草项目比选事宜开展研讨。关于《承德市水涵养功能区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与会专家认为,评估方案整体内容全面,但评估范围较窄,主要制度评估应以条例内容为依据。针对《承德市物业管理条例》委托起草投标事宜,与会专家依据《评分标准》并结合立法工作经验,就比选材料的准备以及参加比选的工作安排提出了具体建议。专家研讨结束后,孟庆瑜教授在总结发言中指出:立法后评估是提高立法质量的重要环节,调查问卷和座谈会提纲的设计应当区分主体,且要具有针对性,不能脱离条例内容。

本次会议的召开,不仅为进一步修改完善立法后评估方案,确保立法后评估工作质量奠定了基础,也增加了投标竞标经验,有助于今后更好地开展社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