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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研讨会召开:推动社会化参与长江大保护

发布时间:2019-08-29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化参与长江大保护,由湖北省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基金会(以下简称:CCF)主办的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研讨会8月27日在武汉大学法学院举行。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研讨会现场了解到,本次会议旨在搭建政府、科研机构、NGO、社会公众多方交流平台,共同为长江保护立法建言献策,这是社会力量首次参与长江大保护的立法建设。

 

  “我希望未来的长江大保护法里面有两句话,一是支持和鼓励社会公益组织广泛参与,二是用产业联盟的方式才能形成合力,才能形成共抓。”CCF理事长伍新木以《共抓长江大保护》为题发表了讲话,强调了长江大保护形势的严峻性以及立法的紧迫性。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副所长柯坚认为,长江保护法立法很难,涉及沿江化工污染企业整治及产业转型等问题,但立法仍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对于长江保护立法,他提出包括规划的制度整合、生态空间管控、环境标准体系完善等十个问题。而饮用水安全是所有涉水立法的第一项。

 

  CCF副理事长王利民认为中国的环境保护最大的缺失是社会化参与,推动社会化参与长江大保护第一条就是要培育、支持非政府组织的发展,要影响政府主管部门支持社会组织发展,调动社会组织力量一起工作。

 

  当日下午,致力于长江大保护的NGO代表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研讨会上分享了各自的提案。大家针对《保护长江流域沿线湿地,提高入河支流水质》《长江中的中华鲟保护》《强化海事部门对船舶洗舱的管控力度》等18个提案展开了分享和讨论。

 

  此次研讨会由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和武汉市行澈环保公益发展中心承办,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长江局)、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检测中心、交通运输部长江海事局、武汉大学、世界自然基金会等19个机构代表及五十余位环保NGO代表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