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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

发布时间:2019-07-03

        6月11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执行改革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意见》,即《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以下简称《纲要》)的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孟祥、副局长赵晋山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主持发布会。
  《纲要》由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组织实施三部分组成。主要任务包括十个方面,每个方面规定了具体的工作任务,共计53项。
  “每项工作任务对要达到的目标、采取的措施都有明确规定,能确定完成时限的,规定了完成时限,以强化《纲要》的指导性、实践性,便于全国法院贯彻落实、遵照实施。”孟祥说。
  据了解,《纲要》的总体目标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主要通过确保“五个常态化”工作要求实现目标,即:执行工作良性循环状态和“3+1”核心指标高标准运行常态化;“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工作机制常态化;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执行工作模式常态化;对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不规范执行行为严肃整治常态化;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干预执行的高压态势常态化。
  会上,有记者关心下一阶段执行工作是否会调低“3+1”核心指标。赵晋山在回答时明确指出,“基本解决执行难”只是一个阶段性目标,在这个阶段性目标实现之后,执行工作要求绝不会放松,质效标准也不会调低。
  据解释,“3+1”的“3”是指三个90%,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90%以上在法定期限内执结,90%以上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要符合规范要求,执行信访案件90%以上要得到化解或者办结。“1”是指一个80%,即“基本解决执行难”三年间执行案件的整体执结率要超过80%。
  《纲要》另一个方面的目标是建立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具体包括六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推进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制度化机制化,把执行工作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体框架,从源头综合治理执行难。
  二是进一步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执行法律体系及配套制度,逐步形成成熟、稳定的中国特色执行制度、执行机制和执行模式。
  三是进一步推进现代信息科技在执行领域的广泛应用、深度应用,全面提升执行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实现执行管理监督模式、执行保障模式、执行查控模式、执行财产变现模式现代化。
  四是进一步转变执行理念,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行,更加注重执行方法与执行效果,切实提高执行公信力,努力实现执行工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是进一步优化各种强制执行措施综合应用,努力实现高效、精准、精细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干预执行及惩戒失信行为,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大幅提高当事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比例。
  六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充实执行力量,优化人员结构,全面提升执行队伍“四化”水平,锻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勇于担当、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执行铁军。
  孟祥表示,“上述六个方面针对的是执行工作的源头性、制度性、根本性问题,是执行工作长远科学发展必须要加强和完善的方面,是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建设的总体目标”。
  会上,孟祥通报了《纲要》中的五项重点工作。包括强调综合治理,从源头解决执行难;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实现执行模式的现代化;继续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对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不规范执行行为“零容忍”;深入推进执行改革;加强执行队伍建设。

  据介绍,从《纲要》发布之日起,各项组织实施工作就紧锣密鼓展开,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保障、加强执行机构建设和加强执行宣传。(姜佩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