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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构建法官与律师新型职业关系

发布时间:2015-10-28

    律师是法律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自挂牌成立以来,将构建法官与律师的新型职业关系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先后与三省区律协、深圳市律协共同签署了《关于构建法官与律师新型职业关系倡议书》《关于建立良性互动工作机制的备忘录》,从制度层面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建立律师与法官的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初步形成了法官与律师相互尊重、良性互动的新型职业关系,受到社会各界好评。

 

    第一巡回法庭从问题出发,认真梳理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一是高度重视对律师的职业尊重。如在安检方面,律师可凭本人律师执业证书、授权委托书等材料进入诉讼服务中心或审判区域,免予安检。二是充分保障律师包括阅卷权、辩论权、知情权等在内的各项执业权利。如在保障辩论权方面,规定庭审过程中,审判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律师意见,不随意打断、终止律师的发言;裁判文书应准确归纳、充分体现律师依法提出的代理意见,对于重要代理意见未予采纳的,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说明理由。三是为律师履职提供各种便利。如审判区设律师更衣室、律师休息室,办公区设主要供律师使用的阅卷室、律师多媒体阅卷室以及律师法官会谈交流室,配备电脑、复印机等必要设备,从硬件设施上保障律师依法履职。

 

    第一巡回法庭高度重视从制度层面建立法官与律师的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通过建立定期联席会议、预约会谈、双向业务交流等制度,畅通与律师的沟通交流渠道。另一方面,则从制度上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对法官律师提出明确的纪律、执业要求,建立相互监督机制,积极营造规范有序的良性互动关系。

 

    第一巡回法庭严格贯彻中央司法改革精神,在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同时,设立“律师志愿服务岗”,积极探索律师发挥职能作用的新机制。律师志愿服务岗既增强了律师对诉讼活动的理解与认同,又分担了巡回法庭的信访压力,同时还有助于减轻上访群众的诉累,可取一举三得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