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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孟庆瑜教授等应邀参加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暨第二十七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

发布时间:2019-11-19

2019年11月16-17日,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暨第二十七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在广州召开。此次大会由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广州市委依法治市办承办,广东华璟律师事务所、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以及华南理工大学法治经济与法治社会研究中心协办。来自全国各地的近三百名经济法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围绕“全面依法治国与经济法”这一主题展开了激烈的学术交流与思想碰撞。

 

开幕式由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蒋悟真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王其江、广东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张守文、华南理工大学校长助理房俊东分别莅临致辞。

 

会上,在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监事长徐孟洲教授与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岳彩申教授的主持下,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史际春教授、南京大学法学院李友根教授、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任超教授、南京大学法学院宋亚辉教授以及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胡明副教授分别作了主题发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刘大洪教授与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邢会强教授就五位演讲人的发言进行了精彩与谈。

 

本次会议分设经济法总论组、宏观调控法组、市场规制法组三个分会场共十二个单元,对经济法原理、经济法理论回应与制度发展、市场规制法原理、竞争法专题、宏观调控法与营商环境、金融法专题、经济法统合立法研究、经济法立法理论、消费者权益保护、市场规制法相关制度、财税法理论与制度以及宏观调控法与相关制度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交锋。

 

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主任孟庆瑜教授、博士研究生张思茵、硕士研究生李汶卓应邀参加了本次会议。其中,孟庆瑜教授作为宏观调控法组第一单元的主持人,阐述了宏观调控法与营商环境的相关议题,博士研究生张思茵和硕士研究生李汶卓分别向大会提交了以《我国消费者撤回权制度的反思与完善》《京津冀生态环境治理的财税政策法律问题研究》为题的论文,并且由张思茵就消费者撤回权问题进行了分会场主题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