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会议

河北省法学会设立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暨2026年学术年会成功举行

发布时间:2026-09-26

2026年9月19日,河北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2026年学术年会在河北大学举行。会议由河北大学、河北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筹)主办,河北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承办,河北佳篷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协办。河北省政协副主席、河北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何秉群,河北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孟庆瑜,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冯军,河北省法学会党组成员、联络部一级调研员梁建设,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孙宪忠,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肖建国,中国政法大学钱端升讲座教授刘坤轮,河北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院长陈佳等领导和嘉宾出席会议。

在河北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上,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肖建国副会长作了题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视野下的民事检察监督》的主旨报告,并代表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祝贺河北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成立大会暨2026年年会圆满成功。

河北省法学会党组成员、联络部一级调研员梁建设宣读河北省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成立批复意见。在河北省法学会主持下,研究会第一届会员大会表决通过《河北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章程》,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和会长。河北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柯阳友当选为会长。大会还选举华北电力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梁平、河北地质大学法政学院院长孙日华、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宋晓玉、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二级高级检察官王文河等11名同志为副会长,河北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副教授王琳任秘书长。

新当选会长柯阳友发言,表示研究会要把政治建会放在首要位置,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学术方向;做好高校学者与实务专家的服务协调,营造争鸣、团结、积极的学术氛围;围绕民诉法实施中的重点、难点形成可转化成果,为河北及全国民事诉讼法学发展贡献智识。

9月19日下午,河北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26年年会在河北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模拟法庭顺利召开,会议主题是“新时代民事诉讼立法、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设置两个学术研讨单元及闭幕式。来自省内外高校、党校、法院、检察院、律所等单位近160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围绕检察公益诉讼、民事强制执行、互联网司法与数字司法、家事诉讼、民事检察监督、涉外民事诉讼法治等前沿问题等议题展开研讨交流。

第一单元学术研讨由邢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吴章彬、河北地质大学法政学院院长孙日华教授主持,分为两个发言与评议阶段。

第一阶段首先由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李虹作《人工智能辅助办案在家事审判中的边界与规制》发言。李虹庭长认为全国法院一张网将类案推送嵌入文书制作流程后,对法官的事实感知、心证形成与责任归属产生隐性牵引,其以邢台中院少年庭的家事审判实践为观察窗口,揭示辅助工具如何从认知参照滑向决策标尺,并以司法亲历性为尺度提出可操作的边界规则。保定市阜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谢超以《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与行政执法履职协作机制研究》为题,围绕司法实践中面临着过度协作消弭监督权、检察权可能不当干预行政权、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的判断规则存在分歧、协作机制的具体规则缺失等问题展开讨论。主张通过明确检察监督是协作机制的基础、统一协作框架下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的审查标准、构建诉前程序协作规则及终止条件,发挥行政公益诉讼督促依法行政与协同治理的作用。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西北政法大学检察学博士研究生孟娜以《论我国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调查核实权》为题,分析该权力兼具法律监督权与公益证明权的双重属性,针对调查权与核实权权能边界模糊、未依据公益诉讼各阶段设置差异化调查规则、权力缺乏强制保障机制等问题,提出明晰权能划分、构建阶梯式分级调查体系、适度赋予调查强制力等优化路径。河北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张沁峰以《平行诉讼中同一纠纷的识别标准重构》为题,指出国内“当事人、诉讼标的、诉讼请求”三要素在涉外平行诉讼中受法律定性差异与刚性标准限制,主张以“当事人是否基于相同的有效事实提出相同的诉讼请求”作为平行诉讼中同一纠纷的识别标准,更契合案件事实的相对唯一性与判决冲突的直接关联性。在第一阶段与谈环节,河北张克锋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克锋,张家口市阳原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冰雍,河北工程大学文法学院副教授张永进,河北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副教授王琳分别从律师实务、审判一线、学术研究等多元视角,对各位发言人的成果进行点评,针对议题中的实务痛点、理论争议点展开深入交流,补充完善相关制度优化思路等发表意见。

第二阶段首先由华北理工大学人文法律学院讲师、博士张瑞雪以《反垄断检察公益诉讼非讼程序适用研究》为题,提出检察公益诉讼适用非讼程序实现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具有法理基础和实践依据,基于域外垄断法律实施实践考察和我国垄断行政执法案件经验和已有的反垄断检察公益诉讼的发展来看,非讼程序在反垄断检察公益诉讼中都发挥出了比诉讼程序更加广泛的适用空间。张家口市阳原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胡超以《论抚养纠纷中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的利益衡量》为题,通过分析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的立法沿革与司法转向,指出司法实践中存在衡量要素取舍随意、未成年人的受抚养真意探知困难、未成年人程序性权利的保障阙如等困境。建议从精神情感利益优先于物质经济利益等实体要素与未成年人意见表达的程序参与机制等程序要素实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河北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彭佳成以《民事诉讼在线审判庭的独立设置及价值意蕴》为题,认为目前法院的机制尚未充分发挥在线诉讼价值,主张在法院民事审判庭中设置独立的在线审判庭,将小额诉讼程序案件、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以及机动车事故及人身损害纠纷案件划归民事诉讼在线审判庭审理。河北佳篷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赵雷以《民事虚假诉讼检察监督探究》为题,分析虚假诉讼作为民事诉讼领域中的恶象频频发生,但在司法实践中对虚假诉讼的打击力度较小,存在事后型监督使民事虚假诉讼检察监督错失最佳介入节点、虚假诉讼中民事检察监督缺少系统强制力等制度困境,以此提出了完善虚假诉讼民事检察监督的路径选择。在第二阶段与谈环节,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戴洪静、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彬、华北电力大学(保定)法政系副教授李庆保、河北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讲师陈亢睿博士分别结合审判经验、执业实务、学术研究展开精准评议,针对各议题的制度完善、实务落地、理论深化提出针对性意见与建议。

第二单元学术研讨由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刘燕玲教授、河北达公律师事务所主任、保定市律师协会会长刘海军主持,分为两个发言与评议阶段。。

第二单元第一阶段首先由河北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王钰涵以《新<仲裁法>下仲裁地制度的规则重构与国际接轨》为题发言,通过剖析仲裁地在支配仲裁程序、指引法律适用、裁决撤销与执行中的功能,分析立法对仲裁地相关规则仍存在的规范缺陷与适用冲突。主张确立仲裁本座原则的总则性地位,完善仲裁地确定三阶规则与国内外双轨机制,完善双方当事人约定仲裁程序法的条件等措施提升我国涉外仲裁法治化与国际化水平。邢台市襄都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贾艳阳围绕《民事诉讼电子证据瑕疵采信的司法困境与完善路径》发言,指出司法实践中囿于当事人取证能力的差异、取证规范意识较弱,使得电子证据瑕疵成为普遍现象,并进一步梳理目前民事诉讼中程序性瑕疵电子证据与实质性瑕疵电子证据,主张通过统一司法采信标准、优化举证责任分配规则、规范司法裁量边界等完善措施,进一步规范电子证据的司法适用。保定市安国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丽以《数字法院建设中在线诉讼程序的公正性风险及其评价指标重构》为题,分析在线诉讼引发的程序公正技术性位移,类型化梳理技术基础设施、数据与算法应用层面的公正性风险,反思传统评价指标在在线诉讼场景下的失灵问题。主张基于技术正当程序、实质平等、风险效能平衡三大原则,重构涵盖技术可及性、程序参与有效性、技术中立与透明性、司法信赖保持四大维度、十二项二级指标的评价体系。与谈环节,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贠彦强、石家庄铁道大学经济与法律学院副教授韩爱琴、河北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副教授、系主任、博士胡子君担任本阶段与谈人,分别从审判研究、高校学术、司法实务角度,对发言内容进行深度点评,围绕制度落地、规则完善、风险防控等方面展开细致研讨。

第二单元第二阶段首先由河北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中共保定市委党校讲师赵安曼以《法典化视域下预防性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实践检视与制度优化》为题发言,通过梳理司法实践与典型裁判,指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运行过程中存在 “重大风险” 认定标准模糊、举证责任配置失衡、司法与行政权责边界不清等现实问题。主张应当立足《生态环境法典》的制度框架,从认定规则、证据体系、府院协同层面加以完善。保定市望都县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张鑫雨围绕《预付式消费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司法现状及完善路径》发言,围绕退费核算规则、惩罚性赔偿边界、责任主体甄别、隐蔽性格式条款等司法审查核心争议问题展开讨论,主张从细化裁判标准、完善责任体系、强化条款实质审查等层面构建完善路径。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副主任张耀天以《再审检察建议“回而不理”的制度困局与梯度约束机制建构》为题发言,其结合实践经验认为多数案件在诉前阶段完成化解,但“回而不理”现象逐步显现,格式化回函、实质回应缺位削弱了监督效能。主张立足检察谦抑与高质效监督理念,构建监督强度分层匹配理论,设置梯度约束机制,依托三维评价标尺对法院不予再审的答复进行类型识别。与谈环节,河北师范大学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孟穗、北京雷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谭伟、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王晓林结合自身研究与实务经验,对各发言主题进行精准评议,聚焦实务难题破解、制度机制完善、司法效能提升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

本次年会闭幕式由北京德和衡(石家庄)律师事务所主任胡山峰主持。首先由河北大学法学院(纪检监察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柯阳友会长通报本次年会征文评审整体情况,梳理本次征文的总体数量、中国知网个人查重文字复制比、评选结果、获奖比例,研究会共收到来自省内外高校、党校、法院、检察院、律所投稿355篇,由校外和校内共计8位专家作出评审,他肯定全省法学研究者、实务工作者的研究成果,彰显了河北民事诉讼法学领域扎实的学术研究氛围与实务创新活力。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博士张亮作年会总结,认为本次会议呈现三方面特点:一是议题兼顾基础与前沿,从平行诉讼到在线审判庭、数字法院,在思想碰撞中为未来的法治建设提供了启迪;二是实务与理论对话充分,法院、检察、律师与高校围绕调查核实权、诉前协作、再审建议提出可操作规则,体现了理论与实践深度融合的研究导向;三是河北特色突出,为研究会后续立项与成果转化提供基础。最后,柯阳友会长宣布本次年会圆满落幕,并向全体与会人员、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及会务团队致以衷心感谢。

本次2026年学术年会研讨主题覆盖了人工智能辅助审判、检察公益诉讼调查核实、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协作、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调查核实权、在线诉讼与数字法院建设等等前沿议题展开了深入研讨,取得了丰硕的研讨成果。期待以本次年会举办为契机,进一步整合高校、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学术与实务资源,引领河北省民事诉讼法学学科持续高质量发展,为河北省司法改革和司法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