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2日至23日,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6年年会在重庆市举办。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西南政法大学共同主办,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生态法学院)承办,北京天驰君泰(重庆)律师事务所、广东盈隆(东莞)律师事务所协办。年会以“生态环境法典与法律实施”为主题,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国法学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部等中央国家机关,重庆市相关单位,全国各高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实务工作者以及博硕士研究生代表共400余人参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作主旨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研究室主任黄海华、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吴兆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二级巡视员吕洪涛、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副司长王炜分别作主题发言。会议分论坛围绕“生态环境法典重点制度规范的实施与配套完善”“生态环境法典与生态环境执法”“生态环境法典与生态环境司法”“生态环境法典与涉外环境法治”“生态环境法典与生态环境法自主知识体系构建”5个议题共15个单元展开研讨。
中心主任孟庆瑜教授,法学院高雅楠讲师、纪委办公室助理研究员刘婷婷博士,博士研究生张晓彤、刘尚文、曹恒源,硕士研究生胡春雨受邀参加此次年会。
孟庆瑜教授主持议题二“生态环境法典与生态环境执法”第三单元研讨,并作评议总结。孟庆瑜教授在总结中指出,生态环境法典实施深化过程中仍有大量理论与实务问题亟待深挖,研究重点需从过往的立法论转向解释论,重点关注行政执法、行政司法中的各类实操难题,而非局限于文本解释。同时,在法典实施过程中,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回归生态文明建设的规律性与科学性,尊重区域差异与事实逻辑,探索本土适配的协同执法、绩效考核与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方案,推动生态环境法典治理效能的有效实现,为“绿水青山”筑牢坚实法治根基。
博士研究生张晓彤于议题四“生态环境法典与涉外环境法治”第一阶段研讨中作题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制度的解析与适用——以〈生态环境法典〉第822条为中心》的报告,指出我国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法律制度建设历经了实践萌芽、制度探索、制度入法与优化、法典化进阶四部分,但规范入典仍未解决制度内容不完善、规范体系不完整、配套保障不健全的现实困境,并针对性地提出明晰对象、扩展公众参与深度广度、出台水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规范和国家层面的实施细则、制定信息公开规则、构建风险分担机制六项解决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