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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主任孟庆瑜教授应邀参加“法典化背景下的立法与实施学术研讨会”并作发言

发布时间:2024-05-27

2024512日,由上海政法学院主办、上海政法学院科研处承办的法典化背景下的立法与实施学术研讨会在上海政法学院青浦校区召开,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武汉大学、吉林大学、天津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近百位专家学者与硕博研究生参会。

会议由上海政法学院副院长、教授郑少华主持,上海政法学院院长、教授刘晓红与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主任周子闳分别致辞。会议设“行政法典(含教育法)编纂的探索与发展”“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刑法再法典化的理论与实践”“民法典的理解与适用”等四个单元展开研讨。“生态环境法典的编纂”单元研讨由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于文轩主持,孟庆瑜教授作题为“‘保障生态安全’的环境立法表达及法典化呈现”的发言,天津大学教授孙佑海、上海政法学院特聘教授王树义、清华大学教授王明远、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曹明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高利红、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李艳芳、湖南师范大学教授李爱年、中山大学教授李挚萍、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杜群、福州大学教授黄辉、上海政法学院教授王文革分别作发言。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法典化是一个复杂而细致的工程,要尊重历史和现实,法典的编纂工作应当建立在理性认知和科学精神之上,注重法典内部的协调和不同部门法法典之间的衔接。闭幕式由上海政法学院教授、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关保英主持,上海政法学院科研处处长、教授刘军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