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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师生参加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六次会员大会暨2023年年会

发布时间:2023-11-01

20231028日至1030日,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六次会员大会暨2023年年会在云南省昆明市隆重举行。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和昆明理工大学共同主办,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承办。会议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与中国环境法治发展”为主题。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法学会等国家机关领导同志,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法学会等部门嘉宾,以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员和来自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界的专家学者及实务部门人士、硕博士生,共五百多人参加会议。

中心主任孟庆瑜教授,中心研究员刘广明教授、刘茜教授、张思茵博士以及博士研究生李汶卓、刘婷婷、王耀华受邀参加了此次学术年会。

1029日上午,年会举行第六次会员大会暨2023年年会开幕式。会议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重庆大学教授陈德敏主持。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昆明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王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光辉,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出席开幕式并先后致辞。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对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六次会员大会、2023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王其江说到,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要强化法治保障,统筹推进生态环境、资源能源等领域相关法律制修订,实施最严格的地上地下、陆海统筹、区域联动的生态环境治理制度,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希望环境资源法学界,坚持守正创新,服务国家大局,既聚集问题意识,又注重基础研究,不断为中国环境法治发展构筑牢固的学术根基。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光辉表示,本次会议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与中国环境法治发展为主题,深入探讨环境资源领域的法律保护问题,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环境资源领域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希望本次年会形成的优秀研究成果,为云南省的生态环境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指导和智力支持,让法学研究法学理论走进决策走进工作,成为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强大动力。

昆明理工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王华表示,党的二十大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中,作为以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为己任的昆明理工大学也责无旁贷。昆明理工大学希望携手各位专家学者,共同推进环境资源法学教育事业的发展,为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做出更大贡献。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表示,新时代对环境法学研究提出的新要求,环境法学者要围绕国家法治建设要求,做好学科建设、学术研究,并提出更多好的意见建议,为我国的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国家环境法治建设,以及我国环境法知识体系贡献智慧和力量。

开幕式结束后,召开了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六次会员大会,并进行第六届理事会理事选举。会员大会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天津大学法学院教授孙佑海主持。吕忠梅会长作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五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二处处长孙立军宣读理事会换届批复,秦天宝副会长兼秘书长介绍理事会换届工作筹备情况。随后,大会表决通过《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六次会员大会选举办法》,表决通过监票人、计票人,选举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徐祥民、复旦大学法学院张梓太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和会长,通过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委员、顾问委员、名誉委员、秘书处成员名单。工作人员宣布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和会长选举结果。吕忠梅当选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六届理事会会长,并在当选后致辞。

中心主任孟庆瑜教授当选为第六届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心研究员刘广明教授当选为第六届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于文轩教授主持中国共产党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支部党员大会。支部书记秦天宝作支部工作总结。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二处处长孙立军同志宣读上级党委关于党支部换届和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批复、介绍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会议先后表决通过党支部选举办法、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名单。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总监票人余耀军宣布党支部选举结果。秦天宝当选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党支部书记。

大会主旨发言由昆明理工大学特聘教授王曦、中国人民大学周珂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作题为“中国特色环境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的主旨发言,特别强调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态文明法治理论指引下,从构建中国特色的环境法哲学体系,构建中国特色的环境法基础研究方法论,并要以“中国表达”为目标建构环境法话语体系三个层次,建构中国自主的环境法知识体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原庭长刘竹梅作题为“环境资源审判发展与展望——兼谈环境法典立法”主旨发言,回顾和展望中国特色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发展,提出环境司法实践对环境法典立法的现实需要和期待。

根据会议议程安排,在分议题讨论环节,参会人员围绕“学习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新时代环境资源法治基础理论”“中国环境(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生态环境法律实施”,以及“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等五个分议题进行共计十二个单元的专题讨论。

在议题三“中国环境法典编纂”第一阶段研讨中,孟庆瑜教授作题为“环境法典视域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规范供给和配套完善”的报告,报告指出健全和实施生产者贵任延伸制度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内在需要和客观要求。在历经思想本土化、理论实践化、政策法制化的历史演化与变迁之后,我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内涵逐渐明晰,核心制度日益完善,适用领域不断拓展,延伸责任更加丰富,但依然存在立法定位不清晰、立法体系不完备、立法衔接不顺畅、立法实效不理想等问题。时值环境法典编纂之契机,这一制度应顺时嵌入,通过宏观定位,在总则编、污染控制编、绿色低碳发展编和生态环境法律责任编的具体制度安排,以实现体系化整合之目标。同时,通过建立产品回收名录制度、健全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细化经济激励制度、完善行业协会制度等配套制度,以夯实系统性构建之基础。

1030日上午,会议召开闭幕式,由秦天宝副会长兼秘书长主持。闭幕式上,各分议题召集人报告了相关研讨情况,秦天宝宣读了研究会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和负责人组成人员名单以及研究会顾问、秘书处成员以及学术委员会委员名单。闭幕式上,研究会举行了优秀年会论文颁奖仪式,并向不再担任新一届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的同志致敬。此外,闭幕式环节还举行了2024年年会举办单位的预申请。

孟庆瑜教授与刘婷婷博士生合著的论文《环境法典视域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的规范供给和配套完善》荣获优秀年会论文三等奖。

最后,吕忠梅会长作会议总结,祝贺大会圆满完成,鼓励青年学者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归纳提炼资源环境立法和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和新问题、新现象、新趋势,并对未来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的方向作出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