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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主任孟庆瑜教授应邀参加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2年会暨2022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2-12-18

20221217日至18日,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共同主办,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法规处承办,平顶山学院政法学院、河南博云天律师事务所协办的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2年会暨2022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在河南郑州召开。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复旦大学、天津大学、重庆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众多高校和科研机构、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通过线上和线下方式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开幕式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主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校长司林胜,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厅长王仲田,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河南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沈庆怀,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分别致辞。

大会主旨演讲阶段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主持。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生态环境部法规司司长别涛,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刘竹梅,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挚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教授陈晓景分别作主题发言。

专题研讨阶段,大会分为“环境法典编纂基础理论”、“环境法典的模式选择与体系建构”、“法典化的历史溯源和经验比较”与“《生态环境法典专家建议稿》相关问题”4个议题12个单元展开研讨

闭幕式第一单元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浙江工商大学特聘教授徐祥民主持并通报年会论文获奖情况,各分会场汇报分议题研讨情况。闭幕式第二单元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主持2023年年会申办单位作介绍,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孙佑海做总结发言

中心主任孟庆瑜教授应邀参加1217日下午第一分会场“环境法典编纂基础理论”第一单元研讨并作评议。孟庆瑜教授在点评时指出,方印教授、张璐教授、陈真亮副教授三位发言人分别围绕环境法典编纂中的三个基本问题,即基本原则——法的要素、理论支撑和宪法依据三个维度进行了精彩的发言,与本单元的主题非常贴合。其中,针对方印教授基于对环境法基本原则的重要性研究和学术梳理,提出的环境法典的基本原则构建的思考,提出我国环境法基本原则作为环境法应当秉持的基本理念和价值,是随着我国环境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化而发展的,在环境法典编纂过程中,应当坚持传承与创新原则,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着力构建适应“适度法典化”要求的基本原则体系;针对张璐教授服务环境法典编纂而做出的环境法独立性的阐释和主张,提出应当充分肯定环境法学界在环境法基础理论研究方面所达成的基本共识和所取得的丰硕成果,不能因为基础理论研究上尚存的不足或薄弱环节而停滞对环境法典的编纂进程;针对陈真亮教授从宪法基本国策的角度,基于环境基本国策的类型化分析,进而做出的充分发挥环境基本国策对于环境法典困境的纾解功能,提出尚需进一步研究如何把宪法规定在环境法典中落地落细的实现路径和操作方案。进而指出,推进环境法典的编纂必须紧紧围绕为什么法典化、怎么法典化这个基本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着力推进环境法律的体系化和协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