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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主任孟庆瑜教授应邀参加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22年年会暨第三十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并作与谈发言

发布时间:2022-12-04

20221234日,由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和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共同承办的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2022会暨第三十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在湖北武汉顺利召开。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南京大学、兰州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众多高校和科研机构、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通过线上和线下方式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开幕式由湖北经济学院党委副书记、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刘大洪主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栾永玉,湖北经济学院党委书记温兴生,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张守文,湖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张正军,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游劝荣,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陈甦分别致辞。

大会主题演讲阶段由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王全兴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史际春教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大学法学院李友根教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顾问、中国社会科学院王晓晔研究员,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王先林教授,沈阳师范大学校长杨松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刘大洪教授,总论优秀论文一等奖获得者、中山大学法学院董淳锷副教授分别作主题发言。

专题研讨阶段,大会分“经济法总论”“财税金融法”“竞争法”“综合”四个组,先后分4个时段进行了16单元开展研讨。中心主任孟庆瑜教授应邀参加123下午第一分会场“经济法总论组”第二单元研讨并做与谈发言,在全面总结和充分肯定五位发言人在经济法总论方面所做出的创新性研究成果的同时,指出鉴于中国未来发展面临的国际国内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经济法总论研究首先应当坚持服务国家重大发展需求,紧紧围绕二十大报告做出的“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部署,通过高质量服务赢得国家重视;其次应当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市场与政府、国际与国内、城市与乡村、区域之间等主要矛盾关系,通过提供有效的问题解决路径赢得社会认同;最后应当坚持追求学术自主,紧紧围绕经济法的理论基础、作用机制、功能定位等特定性问题研究,通过特质性知识创造和理论创新以赢得学科自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