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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庆瑜教授等应邀参加第22届全国经济法前沿理论研讨会暨第28期“经济法三十人论坛”

发布时间:2021-07-20

2021年7月19日-20日,由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分别主办,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联合承办的第22届全国经济法前沿理论研讨会暨第28期“经济法30人论坛”及其青年圆桌论坛于武汉顺利召开。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山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辽宁大学、河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湖北经济学院、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等高校和科研机构、法律实务部门的著名学者、青年才俊、实务翘楚参加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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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代表合影


开幕式由湖北经济学院校党委副书记、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经济法专业博士生导师组组长刘大洪主持,中共湖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湖北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刘太平,《中国法学》副总编辑王莉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校长姚莉,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院长邱秋,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张守文先后致辞。

 

大会基调发言环节由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教授卢代富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守文以《经济法新型责任形态的理论拓掘》为题进行了发言。随后,会议分为四个单元,分别以“经济法责任形式的理论前沿”、“经济法责任形式的法理基础”、“经济法责任形式的实施机制”、“市场规制法领域的责任形式”为分议题展开了热烈的研讨。

 

会议总结与闭幕环节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张学平主持,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进行总结,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秘书长肖江平进行闭幕致辞。

 

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主任孟庆瑜教授应邀参会,并作为第一单元的与谈人,分享了自己对于经济法责任问题的理解和看法,对本单元三位发言人的精彩发言表达了自己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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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李汶卓、硕士研究生刘婷婷全程认真聆听了各位专家们的精彩发言,对经济法责任领域的前沿热点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