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提高导师队伍水平和研究生培养质量,
会议期间,先后举行四场主题报告。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副巡视员、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王红副秘书长做了题为《法硕教指委开展的实际工作和进行的研究项目》的主题报告。报告中,王红副秘书长指出,法律硕士改革应以学生培养质量为出发点与落脚点,持续提升法律硕士实践能力培养为核心,积极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硕士人才。改革的主要措施包括完善招生选拨机制、持续开发品牌课程、建设法硕案例库、完善实习制度、完善学位论文制度。
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博士生导师潘剑锋教授做了题为《北京大学法律硕士课程改革:认识与实践》的主题报告。报告中,潘剑锋教授运用法学原理和网络信息技术,结合大量的数据、图片,讲解了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项目基本情况;近年来教学改革措施及其考量;法硕课程未来工作思考。他进一步提出,应继续完善课程改革,基础类课程进一步规范化,专题类课程进一步体系化,实务类课程进一步多样化,英文类课程进一步常态化;探索有效授课方式即有效利用新兴教学工具,加大小班授课的推广力度,充分发挥助教的实质性作用;对于毕业论文改革仍待推进,完善法律写作系列课程、教学培养机制、鼓励毕业实习成果转化;加强改革措施的宣传力度,让学生更广泛、更全面地了解学院为其提供的有利培养措施,以便更充分地利用教学资源。
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张建伟教授做了题为《法律硕士:就业取向与教育质量的矛盾》的主题报告。报告中,张建伟教授讲解了法律硕士教育存在的质量问题,急剧扩张的法律硕士教育规模,教育质量良莠不齐;教育单位的重视程度不够;学生对于法律学科的真实兴趣以及对法律知识的敬重不够。认为谨守大学传统教学模式与司法考试发生矛盾。进而他对如何提高法律硕士提出了设想,严格考试制度;加大对优秀学生的奖励制度;维持一定淘汰率。
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秘书长、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法硕中心主任李轩教授做了题为《中国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发展与改革:回顾、现状与对策》的主题报告。报告中,李轩教授讲解了中国法学教育概况与改革背景、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发展进程、法律硕士教育改革的面临的挑战与问题、法律硕士教育改革若干对策。李教授认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应强化职业导向的法学教育改革理念;强化职业伦理教育;合理重构法学学位体系,构建以法学本科教育为基础学位,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为主学位,博士研究生教育为高端补充的学位体系;对教学质量保障和过程控制;教育部应发挥更大指导、监督功能,加大淘汰力度;培养单位淡化创收观念,加大实践教学投入。
四场报告先后由河北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孟庆瑜和执行主任柯阳友主持,主题报告主旨鲜明,内容详实,逻辑清晰,语言朴实,阐述精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对于广大师生深刻理解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及其改革方向,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主题报告后,四位专家与与会师生进行了研讨与咨询。
本次培训会的成功召开,特别是通过学习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等院校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的经验和做法,有利于广大师生进一步提高对法律硕士培养模式改革等重大问题的认识,增强做好法律硕士教育的信心和动力,为持续深化我校法律硕士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供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