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讲堂

清华大学法学院邓海峰教授应邀为中心师生作学术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07

2026年3月6日,中国法学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分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邓海峰教授应邀为中心师生做题为“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可再生能源土地利用中‘绿色冲突’的衡平”的学术报告。报告会由法学院院长陈佳教授主持,法学院副院长刘广明教授和部分博士硕士研究生参加。

邓海峰教授在报告中指出,近年来全球可再生能源发展迅速,我国在发电规模、装机容量等方面均位居世界前列,但是,可再生能源的迅速发展产生了占地引发的土地利用冲突问题,即“绿色冲突”问题。“绿色冲突”本质是资源权利持有者相互阻碍,在实践中表现为可再生能源发展者与土地权利人基于各自碎片化的授权而互相削弱或者阻止对方对土地进行利用,从而导致原本已经很稀缺的土地资源最终又出现了利用不足的情况。由于当前的分散化土地管理体制、多元利益冲突及行政决策沟通不足,平衡可再生能源发展与土地资源利用存在一定困难。基于上述问题和分析,邓海峰进一步提出,一方面应建立土地规划与可再生能源规划多规合一机制,确保规划与许可事权统一;另一方面还需建立可再生能源规划与审批多元参与机制,通过制度刚性凝聚利益相关者共识。邓海峰强调,要充分关注可再生能源的消纳问题,通过多元主体共担成本,解决电网波动、储能成本高、利益不平衡等问题。

在互动环节,邓海峰教授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并鼓励同学们不要仅仅拘泥于单独部门法的学习,而应对环境法与其他部门法或学科的关系勤加思考,同时,紧跟当前立法进程,重点关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和实施的相关问题。与谈环节,刘广明教授做交流发言,充分肯定系统深入研究可再生能源发展与土地利用之间绿色冲突平衡的重要意义。陈佳教授做总结发言,提出为有效回应新兴问题,法学学者应当注重跨学科知识的学习,积极运用相关知识理论开展学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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