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3日下午,“燕赵法学大讲堂”第65期学术讲座在河北大学七一路校区法学院五楼511法硕中心成功举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李艳芳应邀为法学院师生作了题为“《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值得探讨的几个重难点问题”的学术报告。报告会由法学院副院长刘广明教授主持,刘茜教授、马洪超副教授及部分博士、硕士研究生参加。
在讲座中,李艳芳教授围绕“5月8日生态环境法典编纂若干重点难点问题座谈会”中的十个难点重点问题进行一一分析,着重讲解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污染防治方面重大理论成果和重要实践经验以及污染防治法律制度法典化的重要目标、重要原则、重大问题。她提到,污染防治领域的重大理论成果集中体现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其核心体现为“十个坚持”和“四个重大转变”,四个重大转变分别是由重点整治到系统整治的转变、由被动治理到主动作为的转变、由全球环境治理的参与者到引领者的转变、由实践探索到科学理论指导的转变。然而,尽管我国已经建立综合排污许可证制度,但仍停留在形式整合,因此,从重点治理到系统治理、从形式整合到实质整合是实现以环境质量改善为导向的重点和难点。关于污染防治法律制度法典化的重要目标、重要原则、重大问题,李艳芳教授谈到,其中的重要原则主要是保护优先原则、预防为主原则、综合治理原则、公众参与原则以及损害担责原则。污染防治法律法典化存在的问题包括,一是立法重复,环境基本法与单行法内容大量重叠;二是立法空白,现有法律为覆盖化学品污染、电磁辐射、光污染等新型污染。基于此,法典化的目标体现为消除重复规定和填补空白。
与谈环节,马洪超副教授就生态环境法典应如何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新兴污染以及低碳发展领域是否需要制定相关法律发表了自己的见解。现场学生也就环境相关法的变动性和不稳定性提出问题。
本次讲座内容丰富,李艳芳教授细致深入的讲解使大家深刻理解了《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的相关内容以及存在的一些问题,也为法学师生深入研究生态环境法典相关的问题指明了方向和切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