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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报告

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加良为我院师生讲学

发布时间:2020-06-12

2020年6月8日,为庆祝我校法学学科创办40周年,我院特邀请山东省首届法学研究领军人物、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加良为我院师生讲学,主题为《新民事证据规定对民事司法的影响及其应对》。此次讲座以腾讯会议的方式线上进行,由副院长伊士国副教授主持,我院师生近百人积极参加了本次讲座。

刘加良副教授主要围绕2019年《证据规定》的新修内容,对新的证据规则、举证责任裁量分配规则、当事人主张与法院认定不一致的处理规则的调试,以及新民事证据规定对民事司法的影响及其应对等方面展开讲解。其中,在新民事证据规定实施后,刘加良副教授认为证据适时提出主义在退却,要警惕举证时限规则的虚置化和证据随时提出主义的回归。同时,他还举了很多例子加以释明。

在讲座结束后,柯阳友教授、陶建国教授、赵金龙教授以及王勇老师都结合本次讲座发表了自己的见解,与刘教授进行了互动。同学们也纷纷提出自己的疑惑,刘教授也一一为其解答。本次讲座在高涨的学习氛围中圆满结束。

今后法学院仍将继续沿用腾讯会议方式邀请知名法学专家和优秀校友为广大师生讲学,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