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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主任孟庆瑜教授获评2017年度河北省“十大法治人物”称号

发布时间:2018-03-14

           日前,由省委法制办、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省文明办、省网信办、省法宣办、河北日报报业集团等部门主办的河北省2017年度“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成果”评选结果出炉,我中心主任,河北大学政法学院院长孟庆瑜教授荣获2017年度河北省“十大法治人物”称号。

孟庆瑜教授浸淫法律著述丰,饱学经世亦豪情。频为立法建良言,服务大局屡建功。他坚持教学科研相长,主持完成国家社科重点基金项目《京津冀区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政策法律问题研究》等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9项,获省社科优秀成果等省部级奖励5项。他积极为地方立法建言献策,先后受托完成《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省重大发展战略法制化的决定》等17项地方立法项目,参与《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40余部法律、法规或政府规章的调研论证。他积极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受托完成《京津冀协同立法研究报告》《雄安新区立法构想研究报告》等研究成果。

河北省“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法治成果”每年度评选一次,旨在推出一批为推动河北省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治创建、法学研究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或重大影响的人物和事件,为推进“法治河北”的建设进程发挥导向与引领作用。孟庆瑜教授的此次当选既是对其个人教学科研工作的肯定与嘉奖,同时也代表着社会公众对我中心工作的首肯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