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下午,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召开《保定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立法专家咨询会。会议由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主任孟庆瑜教授主持,河北大学法学院尚海龙教授、刘广明副教授、徐超副教授、吕庆明老师以及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参加此次研讨。
城市园林绿化是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台专门的地方性法规具有重要意义。与会专家认为,《条例》的条文设计坚持问题导向,立法目的明确,结构合理,体系完整。同时,各位专家就《条例》的合法性、可行性、规范性及可改进之处等进行了全面研讨,并提出建议:《条例》中存在主体表述不一致的问题,有待进一步明确统一;法律责任一章的立法特色不明显,需要进一步删减调整;部分条文中的语言文字表述不符合立法技术规范,有待进一步斟酌修改;个别条文的设计缺少逻辑性,需要进一步梳理完善。
研讨结束后,孟庆瑜教授总结指出,《条例》的制定经过了多次论证和修改,几易其稿后渐趋于成熟,但仍有许多地方需要完善。各位专家针对该条例提出的意见具有针对性、可行性,必将为《条例》的进一步修改提供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