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征求《重点区域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在主要任务中明确,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相关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以石化、化工、煤化工、焦化、钢铁、建材、有色、煤电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梳理排查拟建、在建和存量“两高”项目,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进行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格落实能耗“双控”、产能置换、污染物区域削减、煤炭减量替代等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要坚决整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查违规上马、未批先建项目,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对标国内外产品能效、环保先进水平,推动在建和拟建“两高”项目能效、环保水平提升,推进存量“两高”项目改造升级。严厉打击“两高”企业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各类违法行为,及时曝光违反排污许可制度的典型案例。
方案还明确了实施范围和主要目标如下:
实施范围:考虑各地秋冬季大气环境状况和区域传输影响,重点区域秋冬季攻坚范围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和汾渭平原城市基础上,增加河北北部,山西北部,山东东、南部,河南南部部分城市。具体为:
北京市,天津市;
河北省: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承德、沧州、廊坊、衡水市,雄安新区,定州、辛集市;
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大同、朔州、晋中、运城、忻州、临汾、吕梁市;
山东省: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
河南省: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济源市;
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含韩城市)及杨凌示范区。
主要目标:秋冬季期间(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各城市完成PM2.5平均浓度和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目标。
来源:生态环境部